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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规定提出,为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经营,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失信行为,有值得信赖的行为信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红色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先评后加优惠政策支持;对于失信现象严重、影响恶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其列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并采取严格的惩戒措施,如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根据新的规定,如果一般的失信行为轻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的社会影响。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在信息有效期届满前停止披露。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失信备案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备案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审核企业的异议申请。核实确有错误的,应当删除失信记录;如果是正确的,应该保持原来的结果。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新规定将从今年8月开始实施,有效期为2年。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安徽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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