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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上午,越秀地产宣布,公司与发行人(智力目标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牵头管理人(星展、汇丰、野村)签订认购协议,根据协议(包括)所载条款和条件,发行人同意发行,牵头管理人同意单独认购和支付(或督促认购人认购和支付)保证可转换债券及本金,但不共同认购和支付。
根据发行人选择现金的权利,在根据可转换债券的条款行使交换权后,相关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比例取得交换财产。初步而言,本金总额为11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将会兑换为越秀地产基金共192,307,692个已发行基金单位,可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进行调整。
越秀地产表示,发行可转换债券是本集团处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理想方式,以便未来计划从越秀地产基金以递延对价基金份额的形式获得额外基金份额,于2012年将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出售给越秀地产基金,并向越秀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越秀地产基金应付管理费的基本费用和可变费用。 以确保集团在越秀地产基金中保持稳定一致的基金份额水平。
此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净收益将由公司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发行人及本公司已正式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可转换债券上市。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越秀地产:拟发行11亿港元1.875%有担保可换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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