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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闻网广州5月13日电(记者毛鑫)广州法院13日对18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67人作出公开判决。67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并处没收财产和罚款1794万元。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判有罪的18起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高利贷、日常贷款、暴力收债、操纵和管理色情、赌博和毒品以及非法占用建筑工程领域的土地。
例如,被告罗慕生及其组织成员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幌子,利用虚假贷款合同,诱骗借款人签订虚假贷款协议,制造虚假资金流动,进行日常贷款犯罪活动。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该团伙采用殴打、裸照、非法拘禁、威逼利诱、吃吃喝喝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收集,获取非法利益。最终,该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200万元,并处罚金8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震表示,下一阶段,广州市法院将继续重点关注常规贷款、网络等十大重点打击和恶势力犯罪新动向,依法惩处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进一步推进专项打黑除恶工作。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67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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