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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4岁的为了与比自己大12岁的成年男子黄交往,答应了黄的要求,带着同学婷婷来到黄家,给黄和婷婷单独相处的机会。最后,婷婷被黄强奸了。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黄浦区法院了解到,黄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而洪因犯罪时不满14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除刑事责任。

取悦爱人

把女学生带到彼此的家里。

宫鸿,出生于2002年,是一名初中生。为了成为比自己大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的女朋友,她经常邀请她的同学婷婷到黄某的住处玩。在此期间,黄向提出,如果把婷婷带到他的住处,给他们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黄就答应和发展关系。

为了满足黄的要求,2016年8月11日下午,带着她的同学婷婷来到黄的出租房。在做饭的过程中,黄用了一个借口,一走了之。后来,黄用菜刀威胁受害者,并用口头威胁、打头和掌掴迫使受害者婷婷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后来,他用暴力强迫与受害者婷婷发生性关系。

性侵犯成功后,黄允许婷婷离开,但威胁婷婷不要报警,因为已经告诉他婷婷的家庭住址和学校地址,他会报复婷婷和她的家人。婷婷回家后,在家人的帮助下,她哭着向母亲报警。

根据婷婷的证词,事发当天,来她家说她喜欢黄,但黄并不一直喜欢她,所以她希望婷婷能一起去找黄,请婷婷帮忙说好话。在此之前,还带她去过黄家。说她当时很喜欢黄,请她帮忙咨询。婷婷以为黄之前什么事也没发生,所以婷婷同意了。

到达黄家后不久就出去了,但答应下午3点回来,但随后给打电话并关机。黄告诉她不会回来了,的手机要到晚上7点才开机。婷婷听到这个消息后觉得有点不对劲,说她想回家,但是黄拒绝了。后来黄打了她,强迫她做爱。

教育专家与警察和学校联手

制定纠正计划

面对检方的强奸指控,黄并未认罪,辩称婷婷是自愿来到他家并与他发生性关系的。

法院发现,虽然婷婷跟踪到了黄的出租屋,但正是婷婷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才跟踪她的。

得知同学宫鸿没有回来后,婷婷立即要求离开,但黄某却把门锁上堵住了。在被迫做爱之前,婷婷哭着回家。黄某还开始打人,用菜刀威胁婷婷,用语言强迫婷婷屈服,然后用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迫婷婷和婷婷发生性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黄的犯罪方法是不好的。从他被捕到法庭审判,他没有如实坦白相应的犯罪事实。他没有反省或忏悔他的非法和犯罪行为以及他给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伤害。因此,黄应依法从重处罚。但是,黄是初犯,在庭审结束时,他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一定的认识。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黄因强奸罪被判处5年6个月监禁,而则因犯罪时不满14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而被免除刑事责任。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特别邀请了华南师范大学的教育专家,针对宫鸿本人及其父母在案件中的相关行为和认知,对宫鸿家长在日常管教宫鸿行为上的偏差和不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教育。经过半年的跟踪和帮助,宫鸿之前的叛逆、早恋和厌学等不良习惯得到了很好的纠正。

宫鸿的教育计划不是一个恰当的例子。据悉,该项目是黄埔法院与黄埔区司法机关、团区委、妇联等单位共同打造的青少年司法新品牌,旨在促进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有效预防和纠正青少年犯罪。项目实施以来,黄浦区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自2017年以来,仅受理了15起相关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5%。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一名14岁女孩引诱一名女同学去她男朋友家,以赢得她26岁男朋友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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