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4字,读完约1分钟
4月1日晚,阳光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即时复牌公告,表示将于2019年4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观点,3月25日晚,阳光有限公司收到了永盛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通知信”。本公司最大股东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12%),因其正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所属的房地产行业)合作,拟转让本公司29.12%的股份,因此阳光股份自2019年3月26日开市以来一直停牌。
根据最新公告,4月1日,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永恒繁荣的通知函,截至通知函发出之日,永恒繁荣尚未与京基集团签署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
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鉴于此次重大事件的总停牌时间已达到5个交易日,协议的签署时间无法预测,协议能否最终签署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4月2日(星期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大股东尚未与京基签订协议 阳光股份申请于4月2日复牌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12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