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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的人表示,地方政府不可能通过租金的特别附加扣除信息来检查房东的租金收入是否纳税,国家税务总局也没有通知要加强这方面的征管。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纳税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等特殊附加扣除。
根据媒体最近的消息,这项新政策已经引起了一些房东的恐慌。甚至有传言称,一些租户的身份信息被拒绝减税。房东建议房客不要申报房租税减免,理由是他们在提交信息后可能会被征税。一些房东甚至说,如果扣除的话,他们会退房。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不太可能通过租金的特别附加扣除信息来检查房东的租金收入是否纳税,国家税务总局也没有通知要加强这方面的征管。但是,根据常识,纳税人应该依法纳税,税务局保留追查的主动权。然而,目前,税务局关注的是企业。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国家税务局回应房租收入交税一说:未有加强征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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