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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大明市宣布,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清怡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福清怡园向稠州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4.5亿元,用于开发建设“永红铭诚”项目,期限为36个月。
根据公告,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福清怡园以民(2018)福清房地产权第0005597号、第000559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公司与福清怡园另一股东福建永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作为连带保证人对此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限额内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所获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大名城:子公司4.5亿元贷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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