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15字,读完约15分钟

里德:网络具有其他资源无法比拟的强大经济价值和地位。 因此,网络迅速发展带来的新法律问题如何处理,值得法学界对此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和观察。

网络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何规范,如何理解和适用新法,考验着司法人员的智慧。 如何保证互联网领域的公平竞争,平衡社会公众和公司之间的利益,是互联网领域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为了帮助越来越多的网络公司、读者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力,国内法律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罗云特撰写了《年度中国网络十大事件排行榜》,对年度发生的网络事件进行了回顾

例1:「3q大战”

事件简介:坐在中国互联网公司最忠实客户的腾讯上,被认为是许多互联网公司的“终结者”。 这次,qq和360之争源于qq电脑管家和360安全卫士的利益之争。 年10月-11月,3q之争升级。 qq发行了几本给要求在qq和360之间进行选择的客户的书。 这件事波及了中国6亿读者,引起了巨大的风波。 此后,全国各地读者不断投诉腾讯,律师要求商务部对腾讯进行反垄断调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11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证实,腾讯科技(深圳)有限企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企业正式受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企业、奇智软件(北京)有限企业和北京三国际无限互联网科技有限企业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

腾讯认为,“《360隐私保护器》监控腾讯聊天软件的运行,利用虚假的推广手段,误导、欺诈顾客,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探”顾客的隐私,对原告和原告的产品和服务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此外,被告还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专题制作等方式,“QQ窥探顾客隐私”、“QQ侵犯顾客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 腾讯除停止公开道歉360,以及开发、传递、发布“360隐私保护器”和相关软件外,还要求360方赔偿腾讯400万元的连带赔偿。 360中,我们主张所有行动都从客户的好处开始。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理由:“3q大战”中最重要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具有垄断性质的互联网公司纠纷,如何用法律方法处理,利用垄断地位,影响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法律如何平衡优势,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例2 :真伪“快乐网”事件

事件概要: 2008年3月,开心网( kaixin001 )正式开始运营。 半年后,高价购买了kaixin域名,建立了同样的“快乐网”网站。 2009年5月,kaixin001控诉千樫的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禁用这个名字并索要1000万。 2009年10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审理,但千樫打出“左手换右手”的招数,将kaixin在千樫内部转移到千樫网景名下,因此未被法庭判决。 年6月,该案开庭审理两次,要求鉴定kaixin于2008年10月是否有名和是否有特有名称等,被法院驳回。 年9月,千樫开心网与所有人合并,账号“互联”。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2010年10月,真假开心网事件尘埃落定,千樫集团开心网败给北京开心人新闻技术有限企业开心网,千樫企业被勒令禁用“开心网”名称并赔偿40万元。 对此,千樫首席执行官陈一舟写了博文,表示喜欢的网络和“想抹去笑容”。

理由:该事件被称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第一事件”,网站名称相同、网站布局相似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在先特权应该诉说什么才是诉讼胜利的关键。 该案对其他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如诉讼请求的选择、证据的收集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例3 :蔡继明向百度的论坛投诉

事件简介:清华教授蔡继明主持国家假日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拆解五一黄金周,提出清明、中秋、端午等三个以前流传的节日为法定节日的建议,被读者在百度贴吧上设“蔡继明贴吧”谩骂。 蔡继明向法院起诉北京百度网信科技有限企业,要求删除论坛上被侮辱的言论,关闭蔡继明。 发表道歉声明,提供辱骂侮辱的网络顾客新闻,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维权费用共计210万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6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年12月17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百度贴吧为互联网服务平台,百度知道互联网客户利用其互联网服务侵害蔡继明民事权益,并未履行相应观察义务。 “蔡继明吧”不过是舆论就公众人物和公众发表言论的渠道,命名为“蔡继明”吧。 名字只是指向舆论关注的焦点,本身并无侵犯姓名权的意图。 蔡继明的诉讼请求被压倒性地驳回,但百度企业必须向蔡继明提供在“蔡继明”的论坛上进行谩骂、侮辱、语言威胁的网络客户新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据报道,该案的判决参考了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规定。 法官认为,网络言论是舆论监督的重要渠道,从保护社会好处的角度出发,对网络言论不采取太严厉的措施。

理由:关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新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首次制定了法律地位规定,本案发生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但判决参考了新法的规定。 本案赋予我们的另一个新法律观点是法律如何在公共言论自由和个人权益保护之间平衡利益。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例4 :大众点评连续起诉爱助网

事件简介:继去年8月,大众点评网两次起诉爱助网侵权后,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助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助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道歉,赔偿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 大众点评网谴责爱助网大量复制其网站副本,获取不适当的浏览次数和竞争特征,是明显的“搭便车”行为。 并且认为其“爱助网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检索服务提供者,也是最大、最大的生活新闻网上平台”的口号属于虚假推广。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2008年4月,大众点评网以爱助网为被告提起诉讼。 同年10月28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爱助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的事实成立。 之后,爱向网络上诉。 2009年9月9日,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取消一审判决,驳回大众点评网的所有诉讼请求。 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再次向爱助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介绍自己的网站商户和复印点评复印件。 年4月3日,该案进行公开审理,未经法庭判决。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理由:大众点评网和爱助网的积怨由来已久,李逵努力多年,终于没有打掉李鬼。 究其原因,在请求的选择上,需要明确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明确对不正当竞争法的管辖范围,在诉讼前慎重权衡,为主张成立加权法代码。

例5 :“输入法第一事件”:腾讯和搜狗互相控诉不正当竞争

事件简介: 2009年6月23日,Sogou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 Sogou认为,腾讯向广大客户提供了“qq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破坏了“Sogou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客户下载、采用“qq拼音输入法”软件,被告腾讯公司进行引导、诈骗,利用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除互联网客户终端“Sogou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法。 客户选择采用“Sogou拼音输入法”软件、“qq拼音输入法”软件时,被告腾讯公司利用破坏性技术手段人为干预互联网客户终端各种输入法的快速排序,使用“Sogou拼音输入法”软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11月19日,腾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Sogou的不正当竞争。 当Sogou恶意干扰顾客,顾客安装了Sogou拼音输入法和腾讯拼音输入法后,Sogou设置的“Sogou输入软件管理器——输入法修复”流程将自动启动,需要顾客进行“修复” 每天下午4点督促顾客“修复”,甚至让顾客误删“qq拼音输入法”。 另外,腾讯还指责Sogou在其网站上表示:“Sogou拼音输入法是目前网上顾客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全的拼音输入法,承诺没有插件。” 但是,实际上至少包含两个插件,分别链接到Sogou搜索主页和搜狐信息主页。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6月21日,北京一中院法院认定Sogou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4万元。 时隔一天,年6月22日,北京二中医院法院判决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3.1万元,以消除影响。

从这两个判决来看,Sogou和腾讯在拼音输入法软件的竞争中有失误。 这是因为彼此有胜负。 这场诉讼之争表面上没有赢家。

理由是:该事件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结局告终,但为互联网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敲响了警钟。 互联网巨头之间激烈的战争,对中国6亿多读者来说,谁输了,谁错了,都不重要。 但是,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竞争,仍然需要遵循自愿、公平、诚实的信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例6 :“网络文学第一事件”起点中文网“山寨”

事件简介:据说,2007年7月12日,网络文学作者王辉(笔名无罪)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原创玄幻小说《罗浮》起源于中文网“山寨”。 王辉表示,以起点中文网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起点中文网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新闻科技有限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无罪创作的小说《罗浮》自2009年12月1日在纵横中文网上首次上映后,受到网民好评,累计点击量超过2000万,网民好评率达到98%。 急剧上升为纵横中文网上热卖数排名前两位的作品。 中文网站今年4月15日发售《罗浮》,作者署名《黄鹤九曲》,发售后立即得到推荐浏览。 然后起点中文网为了宣传自己的“罗浮”,购买了百度宣传链接的关键词“罗浮”。 读者在百度上用“罗浮”搜索,第一位是起点中文网的“罗浮”。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无罪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在宣传链接上只注明“罗浮”,故意混淆无罪的“罗浮”和“山寨的“罗浮”,误导广大网友,让网友在起点中文网上发表的“山寨的“罗浮”是无罪的。

理由:网络出版打破了以前流传下来的图书出版格局。 作为“网络文学侵权第一案”,作为本案起点的中文网行为涉嫌非法获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基本的诚实信用。 但是,从另一个法律角度来看,作品名称是否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所保护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例7 :丽水网民“qq群相约自杀事件”

事件简介:年6月,丽水的小张在“镇魂者殿堂”的腾讯群里发信息,邀请有自杀愿望的人一起自杀,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看到这个消息后,上海海事大学的学生范先生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双方约定在丽水一起自杀。 6月24日上午7点,两人在事先找的酒店烧炭自杀。 在实施中,张先生因头痛而烦恼,打算放弃自杀,但范先生反复自杀,最终死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之后,范的父母认为,张在网上引诱范自杀,导致范死亡。 张先生在qq群里发布承诺自杀的消息,作为qq的载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企业应对范先生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先生应负首要责任。 索赔小范围死亡造成的各类损失共计27.9万元。 今年10月22日,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腾讯公司认为腾讯没有资格审查人们的交流复印件。 这是因为对自杀者不负责。 类似互联网承诺自杀的事件在国内尚属首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12月3日,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张先生多次在不同的qq群中向不特定对象长时间公开自杀邀请,腾讯企业也未对这种可能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益的有害新闻采取措施,范先生与被告约定实施自杀。 张先生与腾讯企业的行为间接结合发生损害后果时,应按过错大小和原因力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张先生与腾讯企业分别承担20%和10%的赔偿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理由:这是互联网首次承诺自杀。 法学界关注的是本案一审判决腾讯负责,经营者审查顾客的“通信复印件”,是否侵犯顾客的隐私。 本案的生效判决将对今后互联网的运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这就是本案的意义。

例8 :新京报在浙江网上投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事件简介: 2007年,《新京报》发现浙江在线未经许可长时间转载《新京报》复印件。 2007年下半年,新京报社在北京市中院起诉浙江在线网站,投诉金额达到190多万。 2008年8月,案件被移送杭州中院。 案件辗转审理了近3年,但没有结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年初,法院要求《新京报》起诉案件,新京报社表示不同意。 随后,杭州中院和浙江省高院做出二审裁定,原告不同意分别立案7706份复印件,因此驳回起诉。 随后,新京报分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年9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10起分别起诉的侵权案件。 年11月,新京报再次指控浙江在线38起侵权案。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理由是:本案凸显了网络环境下以前流传的纸质媒体与平面媒体投稿快速发展的冲突,案件诉讼案件备受社会公众诟病。 法律界人士认为,案件审理违背民事诉讼法的精神。 情报界认为这是平面媒体的投稿和以前流传的纸质媒体的竞争,但是纸质媒体维权的高诉讼价格与低赔偿额不成比例,造成了纸质媒体的巨大不自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例9 :视频版权诉讼

事件简介:年,优朋普乐大量起诉视频网站、视频客户端。 分别起诉了优酷、pptv等。 9月1日,数字发行商优朋普乐对上海凝聚力媒体技术有限企业( pptv )侵权案的集中诉讼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开庭将首次审理pptv涉嫌侵犯优朋普乐网络版权的影视剧。 《风云2》、《至尊无上》、《重装警察》等30多部热门电影涉及侵权索赔金额156万元。 日前,优朋普乐也向计划ipo的土豆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委员和律师事务所发送了中国国内面临盗版诉讼的报告。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排名理由:年可以说是视频网站大热战的一年,纷争不断,诉讼不断。 著作权的背后是同类经营公司的好处角落。 这些战争可能很难平息,但高昂的诉讼价格无疑会引导互联网企业走上更加合理、守法的快速发展之路。

例10 :隆重投诉百度侵权事件

事件简介:年11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近日相继发表多条微博,指责百度文库存在大量盗版文案,“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死”。 为了反对网络盗版侵权,盛大文学联合百科、当时的网络,还有数十家出版机构对百度发起联合诉讼,比较和形成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百度连锁诉讼。 这次,隆重地将矛头指向百度文库。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据媒体报道,年3月16日,盛大文学因5部小说侵权正式起诉百度,上海卢湾区法院正式立案。 在诉讼中,盛大文学列举了7个起诉百度的理由。 “分别是:1.百度侵害了盛大文学签约人的版税收入。 2 .百度造成了盛大的文学要点作品被盗、盗用现象。 3 .百度操作排行榜,无缘无故屏蔽盛大文学小说进入热点搜索排行榜。 4 .百度贴吧。 网络文学的盗版将成为灾区。 5 .百度要求删除盗版副本的反应迟钝。 6 .百度对盗版网站的纵容将破坏整个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秩序。 7 .百度会造成盛大的文学损失。 ”。 盛大认为,百度搜索展示的结果将是盗版新闻侵害盛大文学权益,向百度索要百万元。 这场诉讼至今仍无结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理由: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数字作品成为文案作品最常见的存在形式,数字环境挑战着以前流传下来的著作权。 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该履行怎样的观察义务,如何理解新制定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等,是这个事件让公众思考的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综合上述案件盘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认为,年中国网络法律案件呈现出三大优势: (1)互联网公司特别是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加。 (2)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行业的事件频繁发生(3)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与社会公共权益保护之间的杠杆需要法律平衡。 (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泽大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罗云律师)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0中国网络十大案件”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5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