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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技新闻1月24日报道,上周五,北京市海淀法院就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助网文案侵权一案作出判决:爱助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文案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依法构成侵权。 法院责令爱助网自判决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大众点评网2万5千元的经济损失。

“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2007年底,公众点评网发现未获许可,大量发布来自公众点评网的数千家餐厅点评文,公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助网立即删除侵权文,未果告上法庭。 200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助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的事实成立,要求爱助网立即停止采用大众点评网的复印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和相关诉讼费用3万元。

“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之后,爱向网络上诉。 爱助网在这份起诉书中表示,“爱助网向顾客提供的是各大搜索引擎服务,页面上展示的只是新闻摘要,并不完整文章。 要看到完美的评估新闻,必须重新点击源网站获取。 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公众评价网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害等所有诉讼请求,判定侵权事实不成立。 判决书称,垂直搜索网站对于特定领域网站新闻的采用,不得对该网站产生市场替代的结果。 否则,所提供的具体形式的垂直搜索网站可能被认为是不正当的。

“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大众点评网认为,常年经营的100多万商户介绍和1000多万客户点评文案是其核心资产和第一竞争力,爱助网故意侵犯著作权给大众点评网造成了巨大的市场损失。 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选定另一起案件起诉,再次将爱助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助网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1月21日,海淀法院判决此案:公众评价网拥有评价复印件著作权的爱助网大量复制公众评价网上复印件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依法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爱助网自判决之日起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赔偿2万5千元的经济损失。

“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本科技打电话给爱助网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刚接到判决书,爱助网正在与律师进行案情判断。 是否上诉稍后会得出结论。 浩宇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大众点评网二诉爱帮网:爱帮网被判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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