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89字,读完约15分钟
目击妻子被工人性侵犯,丈夫激愤地挥刀致意。 法院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对被告人的量刑太重了吗? 被告人的杀人是正当防卫吗? 年后公布的这件旧事件,引起了全国法律界的热议。 当人性遭遇法律、法律遭遇酷刑时,一位专家认为,此案一定会成为中国刑法史上的典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院慎重判决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个子小,皮肤黑,憔悴,沉默不语。 37岁的罗美蜷缩着身体,眉目低着。 她没笑过。 很多时候,记者问了一句。 她犹豫了几秒钟再慢慢回答。
在这座山深处的贵州省德江县泉口町新塘村,离家前的老房子倒塌废弃,罗美带着4个孩子住在丈夫弟弟家,靠田地和亲戚的救济生活。 四个孩子的大女儿15岁,小儿子6岁。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9年前的2006年3月17日晚上,在浙江温州瑞安打工的罗梅,非法入侵了该宿舍的工人张平,丈夫田仁信在激愤下杀死了张平,踏上了罗梅和逃亡之路。 年2月,田仁信自首,同年6月田仁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洛美不知道法院的判决中所说的“非法入侵”,一直主张那天晚上被强奸。 罗梅说她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丈夫减刑,早点出去,和她一起养育孩子。
罗梅和记者谈话时,7岁的娜娜和6岁的东东蹲在房间的角落里玩泥和蚯蚓。 他们是罗梅夫妇逃亡中出生的孩子,没有玩伴也没有玩具,父母喜欢躲在山里玩泥和昆虫。 他们不知道父亲进了监狱,洛美告诉他们父亲出去打工了。
事件:
目击妻子性侵犯,丈夫被杀
他从窗户进屋,看见妻子仰躺在床上,张平压在罗梅身上,罗梅还在抵抗。 张平看见田仁信进了房间,就下了床,有提裤子的动作。
2006年2月,28岁的罗梅和丈夫田仁信在温州瑞安市塘下镇的金太阳汽车装饰服务部打工。 至今在贵州大山出生的罗梅从未离开过县城,她20岁时嫁给了田仁信,生了两个女儿。 在她的眼里,田仁信温厚正直,很痛。 以前,田仁信作为建筑临时工外出,提前劈柴,挑水装满水缸。
来到温州,夫妇住在企业在塘下镇天颖西路为职工租的集体宿舍,他们住在三楼,在十平方米的房间里放了三张床,罗梅夫妇睡了一张床,同事张平睡了一张床,根据罗梅的说明,张平在贵州六盘床
和丈夫以外的男人一起住在一所房子里,洛美总觉得不舒服,但为了每月节约几百元的房租,洛美什么也没说。 几次,张平没田仁信,他就跟罗梅开玩笑了。 “你看起来很好”,“我有点想你,让我碰你。 ”。
有一次,张平摸着罗梅的胸部,罗梅推开张平跑出去了,但她不敢告诉丈夫。 田仁信比张平瘦,她害怕丈夫被欺负。 罗梅试问田仁信,问他能不能搬家住,田仁信说节约吧。
据罗梅说,2006年3月17日晚上11点多,田仁信离开宿舍,罗梅睡在床上。 在黑暗中,一个裸体男人被塞进床上,在她身上大骂。 罗梅发现是张平后,拼命抵抗,用手推张平。 张平撕开罗梅的衣服,一只手勒住罗梅的喉咙,把身体压在罗梅身上。
“他强奸了我,推给我做了那件事。 前后半小时以上。 ”。 洛美说。
洛美说,张平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 她拼命抵抗,喊着“救命,救命”。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没有采纳罗梅所说的强奸行为,认为张平的行为是性侵犯。 年6月18日,温州中院在官方微博上作出这一判决的情况证明,张先生对罗先生实施非法入侵,张先生认为强奸罗先生的证据不足。 事件发生8年后,罗某证实了张某的强奸,但张某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受害者的精斑等相关物证被证明。
住在二楼的工人刘某、朱某等人曾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但是,几个证人没有作证说听到洛美喊“救命”的声音。 他们陈述的事实是,田仁信和张平开始吵架后,听到了三楼的尖叫声。
但是,田仁信听到了妻子呼救的声音。 田仁信自首后,根据警察的供述,当天凌晨0点左右,回到宿舍时,在房间外听到妻子喊着“救命,救命,不要,不要”,从窗户进入房间,看到妻子仰卧在床上,张平推着罗梅 张平看见田仁信进了房间,就下了床,有提裤子的动作。
罗梅想起了当时田仁信问罗梅:“是你自己想要的还是被强制的?” 洛美哭着回答“被强迫了”。 田仁信头疼,和张平吵架了。
罗梅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者,她告诉记者张平先拿出了菜刀。 “我丈夫个子矮,赢不了张平。 丈夫捡起白酒瓶把它弄平了。 张平拿起菜刀,向我丈夫挥手。 ”。
罗梅说,田仁信拿着白酒瓶打在张平头上,刀从张平手里掉在地上,田仁信捡起刀,朝张平砍去。 “他当时失去理智,可能挥刀粗鲁地砍了。 我叫他,“别打了”。 张平倒在地上,说“不要这样打”。 ”。
根据温州中院的判决书,事件当天12点左右,住在2楼的工人刘某被3楼的吵架声吵醒,听到2楼的田仁信说“太欺负了”后,张平呼救,听到3楼有人下楼的声音。 朱某也作证说,他偷偷听到张平在喊“原谅我”。
罗梅说张平倒在地上动不了,脖子上被砍了一个大洞,地上充满了血。 她不知道张平是否死了,她和丈夫害怕地逃跑了。
根据判决书,法医鉴定,张平被钝器割伤,头部、颈部、上肢等有20人的刀痕,右颈总动脉、颈内动脉断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逃亡
山里有两个娃娃向东躲西藏
有一年过年,她只有五块钱。 两个孩子哭着喊着饿了。 她不得不下山给孩子买两袋方便面吃.。 她和丈夫饿着肚子一直熬到新年。
罗梅想起她和丈夫逃跑时,慌慌张张什么也没带,身上只有三百元。
洛美记得那天晚上的寒冷,借着微弱的月光,他们逃到了山上。
洛美不知道确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 她只记得逃亡的那天是从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打工做种族蔬菜吃饭。
他们通常住在用塑料布临时造的小屋里,一个月在下一座山上购买生活必需品。 听到警车的声音,以为是来抓我们的,害怕得要死。
洛美说,在逃亡中,她经常想家里的两个女儿。 她离家时,长女六岁,次女三岁。
逃亡的第二年,三女娜娜出生在蔬菜小屋。 我不敢去医院,也没有钱去医院。 洛美自己用剪刀剪脐带。 逃亡第三年,最小的儿子东东也是这样在蔬菜小屋出生的。
罗梅记得,有一年正月,她只有五块钱。 两个孩子哭着喊着饿了。 她不得不下山给孩子买两袋方便面吃。 她和丈夫饿着肚子一直熬到新年。
生活的痛苦对洛美来说还不是最痛苦的,那天晚上的事件后,田仁信总是很沉默,很少和她说话。 田仁信一个人喝烧酒,喝的话有时会责备罗梅。 “都是你的错,有那种事,有房子回不去。 ”。 罗梅哭着说:“我是受害者,我也不想要。” 夫妇保持沉默。
罗梅说,这样的日子麻木了,有时她想,宁可被拉,逃亡的生活也可以结束。
年,娜娜6岁,东东5岁了。 姐姐和弟弟没有其他伙伴。 我没有读书。 两个人在山上玩泥,抓小昆虫,像野孩子一样生活。
有一天,田仁信自愿说:“孩子回家看书吧。” 洛美默默地收拾蛇皮袋,8年的逃亡生活结束了。
审判:
被判无期徒刑放弃上诉
“律师说没有钱,没有赔偿,没有钱,却上诉是没用的。 我们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田仁美还记得弟弟的家人突然回家的那天。 去年正月,田仁信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四个人穿着破烂的衣服,提着蛇皮袋,像乞丐一样出现在他家门口。 田仁信住的房子倒塌废弃了,夫妇留在家里的两个女儿不记得父母的样子,躲在祖母后面。
田仁美找了弟弟八年。 2006年,来自浙江的警察找到了他的家,告诉他田仁信犯了杀人罪逃跑了。 田仁美说不相信温顺的弟弟会杀人。 他去温州找了几次田仁信,问了打工的老乡田仁信的下落,但没有线索。
新塘村主任田玉高对记者说,村民听到田仁信杀人的消息感到吃惊。 在他们眼里,田仁信是个正直的木讷,村里的老人称他为“三乖乖”,他在家排名第三,性格温顺。
田仁信回家的第一天晚上,田仁美和他彻夜谈话。 田仁美向弟弟推荐自首时,田仁美对记者说:“我妻子被强奸,用愤怒的头脑失去理智,看到他用刀砍了对方,只是有意识的动作,不知道砍了多少刀,没想到会砍。 这几年生活不稳定,也不能照顾孩子,为了让孩子过上安定的生活,他想自首。 ”。
回家的第二天,年2月20日,田仁美带着田仁信去了德江县泉口町派出所。 当时迎接他们的民警鲁九鸿回忆道:“他(田仁信)看起来很累,承认在逃亡的那天使他筋疲力尽,平静地杀人。” 吕九鸿告诉记者,此前派出所的民警多次访问新塘村田家,鼓励家人田仁信自首。 “据我们了解,田仁信是本分的农民,2006年出去打工之前没有犯罪记录,从来没有和村民吵架过。 ”。
年6月,田仁信被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 田仁美告诉记者,由于没有聘请律师的钱,温州市中院为田仁信指定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国所为律师。 开庭前,法官向律师和田仁美先生说话。 “他们问我能不能出钱。 向受害者家属赔偿10-15万,得到受害者家属的理解后,尽可能轻判。 ”。
田仁信家身无分文,田姓大家庭也筹不到10万元,田仁美考虑通过贷款救助弟弟,但没有资产,无法贷款,无法向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年6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仁信无期徒刑。
“这个结果超出了我们的预想。 ”田仁美说,没有人预料到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方先强奸犯罪,弟弟正当防卫,也有自首的情节”,但是田家最后放弃了上诉,说“没有雇佣律师的钱,也没有赔偿的钱,上诉的结果是徒劳的。 我们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事后,温州中院在田仁信事件的公开证明书中提到了这些事情,“没有进行民事赔偿”也是对田仁信没有受到更大幅度轻惩的一个原因。
在实际案例中,被告人向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得到受害者家属的理解的情况下,酌量情节,法院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田仁美至今仍有自责的心情:“如果有10万元的话,弟弟可能不是无期徒刑。” 他叹息说:“房子真穷,老人和孩子都要养,十万元是天文学上的数字。”
争论:
引起事件的激烈讨论
阮齐林认为,此案值得探讨和反思的重要方面是我国司法实践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律如何才能真正保护面临危险的防卫者。
年6月,田仁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放弃上诉,进了监狱服刑。 这个事件停滞不前,就像水滴融入大海变得安静。
直到一年后的今年6月,一位网民在网上刊登了判决书。 各界对这个事件的关注正在迅速提高。
在网上,网民几乎一边倒下一边对田仁信表示同情,怀疑无期徒刑太重了。 也有网友呼吁应该尊重审判的独立性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一年前的事件在这个时候成为话题受到质疑,作为一审法院温州中院也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温州中院相关事务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法院的态度和应对,6月18日在自己的官方推特上发表了“关于田仁信被告故意杀人事件的证明”。
这表明网民对最强的“受害者行为是否强奸”、“被告人田仁信量刑是否过重”、“被告人杀人是否正当防卫”等分别作出了应对。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件事引起的波澜迅速蔓延到全国。 除了网民,法律界人士也纷纷介入讨论,写了文案,发表了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认为,此案值得探讨和反省的是中国司法实践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认定,法律如何才能真正保护处于危险中的防卫者。
华南理工大学的资深法律学家认为这个事件有现实意义,不管大家讨论的结果如何,这样的讨论会对法院都有警醒意义,只有在具体案例中,更慎重地分析各细节,融通常识,结合法律精神。
罗梅不擅长法律,也不知道外界对她丈夫事件的激烈讨论。 田仁信从监狱打过电话回家,她对田仁信说,在监狱里表现得很好,要求减刑,她和孩子们在等他回家。
(文中罗梅,张平均为假名)
■各方面的看法
观点1
"受害者的行为是否是强奸. "
罗梅:“他强奸了我,推给我做那件事,前后半小时多了。 ”。
温州中院:张某只能认定对罗某实施了非法入侵,张某认定强奸罗某的证据不足。 事件发生8年后,罗某证实了张某的强奸,但张某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受害者的精斑等相关物证被证明。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田某的供述并不证明张某的行为是强奸。 根据证据采信规则,本案缺乏认定张某对罗某实施非法侵害,认定张某强奸罗某的证据。 那么,法院说“张先生对罗氏进行过非法侵害”到底是什么? 如果是猥亵或侮辱女性的话,对此判决书也应该说清楚,不是模糊的“非法侵害”。
观点2
"被告人田仁信量刑是否过重. "
田仁信先生家人:“这个结果出乎意料。 对方是强奸犯罪先,我弟弟是防卫杀人,还有自首的情节。 ”。
温州中院:本案起因于张某对罗某实施非法侵害,张某主观上有重大过失,田仁信事件后可以自首,可以轻罚。 但是,田仁信为了报复不顾刀结果砍了张某二十多刀,犯罪手段残忍,逃亡了8年,没有进行民事赔偿。 因为这个法院在判决时没有给予更大幅度的轻处罚,依法对被告人田仁信判处了无期徒刑。 判决后,田仁信被告被定罪,没有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
张国所(律师、田仁信辩护人):法院判决不当,田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较为合适。
彭新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温州中院认定田某故意杀人,但从量刑来看,田某的无期徒刑太重了。 田某杀人事件有原因,田某有自首的情节,因此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幅降低,量刑有适度轻微的处罚,田某适合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考虑到人性的冲动和弱点,丈夫面对被妻子侵犯他人的场景,被愤怒、冲动的感情支配,热情地杀人。 对这类案件的判决必须考虑人的常情,适用排除责任的防卫权,免除或减轻处罚。 这件事判处田某无期徒刑,显然太重了,判田某十年有期徒刑是合适的。
观点3
"被告杀人是正当防卫吗"
田仁信家族:正当防卫。
温州中院:田仁信供述说,看到张某下床举起裤子,就和张某扭伤了。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条件是非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张某对罗某的非法入侵停止后,田仁信为了报复持刀斩首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和防卫。
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正当防卫与具体事件事实特别密切结合,本案事件比较模糊,没有明确说出田某行为是否正当防卫的体力。 法院不能考虑强奸的事实来明确,田氏和张氏在交战过程中的状态不明。 因为这不被认为是正当防卫,所以这个判决符合现在我国司法的防卫认定的尺度,但这个尺度对防卫者来说很苛刻,对防卫者不利。
朱明勇(律师、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法院认定张某“非法入侵停止”的观点是片面机械的,因张某下床提起裤子的动作而中止了犯罪。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很严格,属于正当防卫范畴的行为大多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情况属于这种情况。 法官通常采取“客观归罪”,根据客观结果归罪。 法官事后要求防卫者的行为适度,如果多少出格就有可能判定为各种伤害罪。 这客观上剥夺了公民充分的自我防卫权利。
李肖霖(律师,曾任北京律协刑事辩论委员会秘书长):单一非法入侵行为结束不等于所有非法入侵结束,没有人保证张某在应对田仁信后再次对罗某进行侵害,犯罪危害得以消除 田仁信为了保护妻子免受侵害而用刀防卫,负责正当防卫。
邓志成(律师):在特定情况下,公民进行“事后”防卫也是有道理的。 除非侵害者张某明确表示了脱离现场的意图和事实,否则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因此,如果这种秩序空之间还存在,受害者实施正当防卫的时机就不会消失。
新京报记者/萧辉贵州报道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男子杀死性侵妻子者被判无期 曾带妻子逃亡8年(图)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3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