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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8日电(张尼)今年以来,中国高层多次强调实行带薪假期。 为了推进政策的执行,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发表了细则。 但是,记者在一点上,带薪假期已经开始“强制”,计划将假期状况与单位、个人审查、评定等联系起来,观察到这是制度的善意还是对错引起了争论。
据该专家分析,这表明政府决心实行法治,但在全国强制实行“一律”带薪休假是不现实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保障工人的休假权利。
提出很多“硬性规则”促使实行带薪假期
比较带薪休假的执行问题,最近包括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在内的很多人公布了机关运营商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 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 在此之前的4月初,哈尔滨发表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实施意见》。
6月,北京发表了《北京市贯彻执行《国民旅行休闲纲要( -年)》的实施意见》,确定鼓励用人单位诱惑员工灵活安排年度休假时间,切实保障其休闲权利。 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开展专业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带薪休假规定的情况。
记者观察到,带薪假期已经开始“强制”了。 其中,兰州发布的新规则强调,符合年假条件的员工必须享受“年假”,不发放应该休息的年假津贴。
另外,兰州市人社局方面表示,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的情况作为年末各部门审查的参考,进行监督审查,确保带薪假期落在实际地点。
除兰州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近表示“强制”实行假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7月下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下一步,广西要求机关事业部门建立年假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目标是将上年度的年假情况和本年度假期计划提交同级的人社部门,争取休假。 广西总工会要求将年假员工的执行情况纳入评价优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员工、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强优公司等评价优先活动时,严格审查年假的执行情况,向不执行年假的公司
假期与评价相关的“强制”引起争论
另一方面,人们实行“带薪休假”的呼声高涨,另一方面,将假期设为“强制”,与审查和审查等相结合,引起了很多争论。
有评论说,将公司荣誉选集和带薪假期的执行情况“捆绑”,同时“一票否决”,无疑对促进公司员工带薪假期的执行有“冲击力”。 将假期和个人评价相关的措施进行比较,一位网友说:“拼命加班的劳动模式,请好好休息! ”。
但是,也有人质疑“不是不按照规则休息就不能给工人评价吗?”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五条规定:“确实因职工需要而不能安排职工带薪休假的,可以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带薪休假。 对员工必须休假的未休假天数必须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薪工资报酬。 ”。
据此,根据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不休假,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无处不有剥夺这种劳动者优先排序的权利,地方规定不得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发生冲突。 实际上,“不休假就不能当工人”的规定可能会变成纸空文。 与假期和审查相关的是制度上的善意,但这一规定也面临着法律上的困境。
与兰州强制推行带薪假期的措施相比,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也评价说,在现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假期体现了政府实行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 但是,在实施中,必须强调法治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
专家:带薪休假的实施不能“一刀切”
那么带薪假期能在整个地区强制实施吗?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带薪假期于1995年已经进入《劳动法》,其法律地位毋庸置疑,带薪假期将来的执行情况一定会更好,但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全国一律
刘思敏说,中国社会现在还没有到普遍实行带薪假期的阶段,必须为《劳动法》规定的“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扣除工资”、“必须为劳动者投保”
刘思敏强调:“在很多地区,工人被迫加班,暂时公司还实行‘星期六员工制’,带薪假期看起来很奢侈。”
刘思敏认为,带薪休假是法律规定的一部分,《劳动法》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对带薪休假问题有确定的制约,各地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是很重要的。
重庆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润喜前几天发表的“请带薪假不应该轻易追求执行率”的评论复印件表明,现在中国逐渐进入了“普遍有空,全民休假”的社会,带薪休假制度确实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强制把带薪休假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的业绩评价范畴,追求执行率,就有可能进入另一个极端。 推进、分类、慎重推进带薪休假制度是上策,不能“一律结束”。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强制”带薪休假引争议 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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