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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北京通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释延鲁通过委托人再次向媒体发送了资料。 最高检查通报中心于8月19日上午受理了对释永信的违法实名通报。 这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非法拘禁、非法持有少林资产等六个副本。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昨晚最高检查得知,最高检查人员在通报中对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按照程序转发河南省检察院依法解决。 检察院以搜查职务犯罪为己任,释永信的身份应该怎么定义? 对此,刑法专家表示,如果其宗教职务被委托给国家宗教部门,则具备公务身份,如果有与公务活动相关的犯罪,则有可能受检察院管辖。
方丈身份有公务属性吗?
据昨天媒体报道,与去年公开的通报资料复印件相比,释延鲁等人对释永信的违法通报属于职务犯罪范畴,没有涉及以前热炒的释永信私生活行业。
北报记者日前发现位于漩涡中心的方丈将在嵩山少林寺召开的“海峡两岸青年佛教论坛”上公开。
根据公开资料,被举报人释永信的身份是现在的少林寺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职工渎职犯罪、国家机关职工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酷刑强制、报复造成的陷害、侵犯非法搜查的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佛教寺院的方丈在检察机关接受通报的范畴内吗?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说,检察机关的事务对象是国家机关的职工和其他公务员。 “我不太清楚方丈的身份是否具有公务性质”宋教授说,方丈由国家宗教管理部门任命,身份具有公务性质,如果存在与公务相关的犯罪,则有可能成为检察院管辖的范畴。
北新闻记者搜索资料时,报道了“南方周末”年住持被判有罪的事件。 年末,湖南娄底天竺寺的原住持、娄底市佛教协会的原会长圆通法师因挪用资金、重婚等罪名被判刑6年。 据报道,法院认定圆通的身份为“非国有企业的员工”。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说,宗教不是国家法外之地,寺院机构也是事业单位,其中贪污犯罪应由司法机关调查,和尚杀人也应由地方调查。 “自古以来,并不奇怪。 ”。
受理并不等于立项
宋英辉教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收到通报线索后,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审查资料,看看是否属于该部门的业务管辖,不属于的情况下,应交给相应的管辖部门,通知举报人。 另一方面,如果发现明显不在该部门管辖之下,可以直接通知举报人。
检察机关受理通报资料后,先审查。 宋英辉强调,审查后发现符合刑法起草条件的,检察院将立案。
根据北新闻记者的搜索,最高检查通报中心的网站也提供了确定程序:第一,迅速审查通报线索,第一,看通报复印件,案件是否清楚,属于哪个级检察机关管辖等。
第二步必须立即分流通报线索。 通报中心必须在接到通报后7天内移送。 对检察机关管辖之外的通报资料,分别移送纪检、监察等主管机关解决。 检察机关管辖的通报资料,移送主管业务部门解决。
最高检察厅的负责人到目前为止访问时,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通报最高检查的案件线索表明,案件的管辖还是必须让土地大体上当地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步是调查通报线索。 初检是指检察院在立案前审查案件线索的诉讼活动,调查通报资料是否是通报方的话、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最初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必须立案的犯罪事实或者认为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根据这一估计,注释延鲁等人对注释永信的通报,是否下次起草,需要检察机关先调查后明确。 早在7月30日,国家宗教局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就表示要求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确认涉释永信报道的相关情况。 但是调查结果至今还没有公布。 文/本报记者孙静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最高检受理对释永信举报 专家称受理并不等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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