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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11月13日电(记者门杰丹) 11月13日上午,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倒塌事件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

法庭犯被告人张根林、薛运芳、翟工厂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数罪,分别判处张根林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款20万元。 判处薛运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德州工厂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被告人郭转玲、唐进虎、唐雪琴犯危险品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唐振生犯危险品事故罪,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张保林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5万元罚款。

【快讯】义昌大桥爆炸垮塌致14死案宣判 被告人张根林死缓

三门峡中院审理表明,张根林是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企业的实际全员和负责人。 年3月,张根林与薛运芳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雇用没有劳动资格的人员超标生产,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销售备案和运输批准。 年1月,该公司的李瑞党(死于事故)、翟工所管理的工厂生产制造了7900多枚“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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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30日,李瑞党给唐振生打电话,让唐联系车辆运输10吨左右的烟花,唐马上联系蒲城县虎子运输部经营者唐进虎,后唐进虎联系其妻子唐雪琴、蒲城县郭运部经营者郭转玲,对石家庄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企业名有危险 当晚,卡车司机石彦飞(事故死亡)在宏盛企业违规装载了350袋“土地雷”( 7000发)和270箱假冒“美神”品牌注册商标的开天雷( 5400发),货物总重量约12365公斤,超载率为108。
2月1日上午8点57分,车辆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河南省三门峡市内的义昌大桥时,在前方有雾和车等情况下紧急刹车,与车室内的“土地雷”相撞,发生摩擦而爆炸。 义昌大桥倒塌,周边民房受损,包括李瑞党、石彦飞、郭连理在内14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2人轻伤,车辆和货物损失1016.5148万元。 事件发生后,薛运芳、翟工厂向公安机关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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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烟花和民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检测的结果表明,开天雷摩擦灵敏度和冲击灵敏度不符合gb10631-2004《烟花爆竹》吗? 安全和质量标准的规定要求是,严重不合格品“土地雷”是gb10631-2004“烟花爆竹? 安全和质量标准规定的14种产品,根据含有烟火药的爆炸物河南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鉴定,“土地雷”具有爆炸性能,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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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门峡中院明确了张根林被告、薛运芳、翟工厂、张保林被告对多种烟花产品伪造了“天宇”、“美神”、“金忠”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共计40多万元。

三门峡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品事故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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