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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多次去医院,没有发表死亡说明,但收到了住院催促函。
家人拖欠医疗费,医院不做死亡说明吗?
因为家人没能提供死亡说明,所以即使把事故牺牲者的遗体放在殡仪馆8天也不能火葬,也不能申请保险
据医院称,相关科将尽快催促发放遗属死亡说明书
交通事故后,16岁全州年轻人蒋某被送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没有死亡说明,蒋先生的遗体即使在殡仪馆放置8天也没能火葬。 医生告诉家人,只有支付5万元以上的急救费用才能发行死亡说明书。 全部负责的事故司机只是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家人一时半会真的无法付钱结算费用。
12月17日,关于相关问题,医院回答说:“医院方面不清算费用,不发行死亡说明的规定,通知相关科室尽快发行死亡说明。”
交通事故
一小群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了
事故发生在一个月前的11月16日,地点是南宁市北湖北路铁路口公路。 死者家属说蒋先生骑着电动车在事发现场附近的篮球场上打篮球。 他把车停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后,失控的卡车撞到人行道上伤害了他,电动车也受损了。 后来,蒋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
12月8日,16岁的蒋某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急救期间,交通警察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是卡车司机丘的一方过失造成事故,丘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最近一个月的应急治疗,家人已经花了相当多的费用。 根据医生出具的催促函,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为12万多元,现在也拖欠了5万多元。 据悉,已经预付的费用中,家属只有约3万元由事故司机垫付。 “卡车司机全责,我们催了他好几次,他不想再掏钱了”家人说,他们支付的4万元都是东拼西凑的,现在掏钱付不起费用。
医生
结算费用不作死亡说明
12月9日,蒋先生的遗体被拉到殡仪馆,现在过了8天也不能火葬。 根据相关规定,死亡说明是在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家人拖欠医疗费没有收到医院的死亡说明。 “我们找了医生好几次,他叫我们报销费用后再给出死亡说明。 ”。 家人说。
12月17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和遗属一起来到蒋某医院的急救重症监护室。 家人向医生证明了实际情况和具体困难,医生说为了发行死亡说明书需要结算费用。 结果,家人只收到了写着拖欠5万日元以上的医院的住院催促函,没有收到死亡说明。
多次往返医院都得不到死亡说明,家人已经很困惑了。 “殡仪馆必须说明死亡,交通警察方面和肇事车保险请求方面也说。 现在没有死亡说明,什么也做不了。 ”。 家人很遗憾,“人已经走了,想让孩子早点入土也那么难”。
律师
支付费用不能解释是不合理的
因为医生主张不结算费用就不能发行死亡说明书,所以记者又来到了该医院的医疗部,向员工传达了死者家属的需要。 对方详细调查了相关情况后,回答说医院不清算费用不发行死亡说明这一规定,敦促相关科室尽快发行死亡说明书。
广西律师协会民间商事委员朱继斌认为,如果遗属没有结算医疗费,医院就不会发行死亡说明的方法,在医疗机构领域具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医院在救助死者的过程中,与其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遗属拖欠医疗费,与医院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另一方面,《死亡医学说明书》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葬礼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发行死亡说明书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朱继斌说,鉴于此,医院无法对抗因债权债务关系发行死亡说明书的法定义务,如果遗属没有结算医疗费,不发行死亡说明书是不合理的。 另外,保险企业需要在限度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议遗属、医院、司机、保险企业协商处理这件事。 (南国早报记者陈维文/图)
[相关信息]
(一) 2009年7月,沈阳李先生在医院内跳楼死亡。 由于家人拖欠了3万元的医疗费,医院不付钱拒绝解释死亡,李先生的家人向法院起诉了医院。 法院判决发行医院死亡的李先生的《死亡医学说明书》,支付尸体冷藏费(每天35元),李先生的父母在继承李先生遗产的范围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
根据《法制晚报》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家属欠医疗费医院不开死亡说明 死者8天无法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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