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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梁某花了7.6万人找到“犯人”为自己考了年研究生,替代考试组织找到了“犯人”大学毕业生蔡某,后蔡某在考场内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 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代考罪向蔡某和考生梁某提起公诉。 据说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9)》实施后,北京第一次考研将代替刑法。

【快讯】考试“枪手”将现首个获刑者 检方建议拘1到5个月

使用7.6万人寻找应试者
梁某35岁,是有名的电子企业业务经理,打算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的mba (工商管理硕士)。 梁某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能通过考试,在网上找“犯人”。 在搜索中,梁某观察了替代考试组织,通过广告中的手机号码,梁某联系了一个叫“马老师”的人。 一方消息传出后,两人在大屯附近的快餐店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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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签订了所谓的“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合作协议”,这个替代考试组织帮助梁某找“犯人”,梁某向替代考试组织支付7.6万元。 两天后,梁某给“马老师”打了先行的5万元电话,剩下的2.6万元在考试结束后支付。

“枪手”考场被识破了

之后,替代设施开始寻找“犯人”。 今年26岁,大学毕业后,在家里闲逛的蔡某通过微信群看到了替代组织寻找“犯人”的广告,蔡某表示,替代组织承诺他的报酬只有500元到3000元,具体金额要看最后考试成绩 负责检察官孙鹏说,蔡氏自己没有取得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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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替代组织的联系下,梁某和蔡某私下见面了。 考试前,梁某带蔡某来到北京理工大学进行考研现场确认,进行了考试考证。 上面的消息是梁某,照片是蔡某。

年12月26日上午,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第一次考试中,蔡某带着梁某的身份证和不合格的考证来到考场。 入场核对考生新闻时,监工发现蔡某身份证照片与报考照片不一致。

“考虑到影响其他考生,监察员不让蔡某马上解决,先让蔡某参加第一次考试,结束后蔡某的被监察员带去了试验室,在考员的提问下,蔡某当场承认了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事实。 ”。 检察官孙鹏说。

蔡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年12月29日梁某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北京第一次替代考试被公诉的事件

本案是北京市第一次替代考试被公诉的案件。 在从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9)中,新犯了多个罪,其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后追加了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项规定的考试的,受到约束或者限制,并处或者单科罚款。 ”。 这意味着,找人代考,自己成为“犯人”的人,调查后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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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介绍,根据统计,法条中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现在有十几种,包括大学入学考试、大学院考试、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在一点上,根据部门规则、文件设立的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是这个范围

梁某事后非常后悔,说自己一时冲动找人参加替代考试,面对今天这样严重的结果,毁了自己美好的前途。

“替代考试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可靠性,还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 考试合格后,现在对作弊的处罚力度非常大,结果也很严重。 ”。 关于作为替罪羊的两个年轻人,也表示了对检察官的遗憾,因此对很多学生和考生说:“必须以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的态度诚实应对考试。” 成千上万的人侥幸,不要拿自己的将来开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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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建议拘役1~5个月

据说这个替代方案适用了海淀检察院大力推进的刑事迅速裁断程序。 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嫌疑人的审查起诉事业,也是保障嫌疑人诉讼权益的重要措施。 此案于年1月6日由公安机关移送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海淀检察院受理后,于年1月7日通知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依法审问犯罪嫌疑人,审查了所有案件资料。 嫌疑犯蔡某、梁某都同意应用迅速的裁剪程序审理本案。 今天,海淀检察院向海淀法院依法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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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件,梁某和蔡某两人的量刑提案是拘役1~5个月,两人都同意适用迅速的裁剪程序,所以经过协商,这个量刑提案两人都同意了。 最终看法院的判决。 ”。 检察官说。

另外,关于本案替代组织的责任,孙鹏检察官说,替代组织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但所谓的“马老师”提供的名字等消息是虚假的,至今仍不能追究责任。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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