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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月19日电(记者申冉)“持续20年以上的结婚,一定有值得纪念的岁月和各自记忆中存在的理由。 婚姻破裂,可以没有爱,但亲情可以继续。 ”。

今天,记者发现南京“特殊”的离婚判决书是WeChat的力矩,很多网友转帖,而且结婚这件事在法庭上看到的特别清楚,值得深入思考“生意不仁义”。

据记者介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称,这份离婚判决书来自该院,除了有人情味的法官判决书外,与以往只写明最终判决结果不同,这是公开审判委员会三种不同观点的“综合”判决书。

南京市民张丽(化名)和李晓(化名)结婚几年后由于第三者插足,产生了矛盾。
年3月,李晓要求法院离婚,依法分割两人的不动产,这次法院得到了许可。 但是,在两个人所有的两个房产中,一个房产是张丽父亲以工龄和待遇为条件购买的,另一个房产是长辈出资购买的,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出现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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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法院查明案件后,本院审查委员会就此案财产分割产生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根据夫妇双方的约定,不动产属于张丽一个人的财产。

第二种意见是,本案是夫妻间的不动产赠与纠纷,没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因此依法取消赠与,两人重新分配不动产。

第三种意见是,案件中的不动产是基于婚姻的特殊赠与,离婚、生育时适用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双方分摊50%的份额。

此案的主审法官最终作出判决,允许张丽、李晓离婚的两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分别对两套房屋各有50%的产权。

而且,在向这个社会公共部分公开的判决书中,法官不仅详细记录了审查委员会的三种不同意见,还对三种意见进行了说明。 此外,关于这三种意见,判决书中记载着“审判委员会的许多意见同意第二种观点”。

与这次公开相比,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我们还公开了本院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过程中的三个不同观点,以及本院的价值评价和推论过程,希望这种方法有助于当事人的法律理解,进而有助于本案判决的理解,甚至认可。” 我院也希望案例的审判结果能在质疑、讨论中形成越来越多的共识,促进法律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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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判决书在法院的官方微信公共平台上发表后,被网友转载,受到热议,很多网友也观察法官的“人性化”判决书,特别值得感慨,深思。

“持续了20多年的结婚,一定有值得纪念的岁月和各自记忆中存在的理由。 婚姻破裂,可以没有爱,但亲情可以继续。 ”。

“其中一家不动产的来源是原告父母出资购买的福利室,原告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原告名下,暗示财产世代间传承的意思,本院原来明确被告双方不动产份额的比例时,与房屋来源、女性权益保护及本案等相关。 ”。

但是,也有不少人质疑这种公开审查委员会的不同意见是否妥当。

对此,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表示,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业务规则中规定“不得泄露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决定的几个事项”,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在审判前是秘密的,已经形成。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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