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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广东移动前理事长徐龙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龙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0万元。 徐龙多次认为无罪,但不确定是否上诉。
据法院透露,从2005年到2005年,徐龙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共收到1349.198万元、港币200万元、美元3万元、英镑1万元。
法院认定徐龙的受贿犯罪事实共有七宗。这七宗事实检方共分两次起诉:年10月13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检方指控徐龙在2005年至年担任广东移动董事长、总经理期间,非法收受时任广东移动市场部总经理李欣泽等多人的财物共人民币1288.528万元、港币200万元,共涉及五宗受贿事实。今年1月22日该案第二次开庭时,检方追加起诉了徐龙的另两宗犯罪事实:2006年至年其在办公室先后六次收受李欣泽以拜年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60万元;2008年至年,其在家中先后收受京信通信系统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霍东龄以过年过节名义贿送的现金人民币22万元、美金3万元、英镑1万元。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一审获判无期 受贿15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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