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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记者孙慧丽丁雪实习生单鸽) 2年前身着白衬衫出现在法庭上,拿着作为被告起诉的西城区区长王少峰,震惊了媒体和原告律师。

区长应诉的是拆迁引起的政府新闻公开事件。 实际上,这并不是王少峰第一次出庭应诉,年他还参加了西城区第一次房屋征收决定中被起诉的事件。 当时,行政人员出庭应诉还是提倡的。

中国是千年“民告官”自古流传下来的。 但是,现实中,“民告官”在终于将官员告上法庭立案后,经常会面临“看不到官”、“看到了为政府提起诉讼的律师”、“官走过头了”等不自然和无力。

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并确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规定。

新法一周年,坐在被告席上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增加,更多的人有机会在法庭上直接和领导“交战”。 那么,这些行政官们在上法庭之前做好了那些准备,离开法庭后改善了行政机关的工作吗?

作为两次出庭、行政首长应诉跑在北京各区前列的西城区王少峰区长对《法制晚报》记者说,出庭应诉是对当事人的尊重,如果法庭发现政府员工不足,那是政府少有的机会,应诉实际上也会促进政府员工的改善。 “做了很多准备,坐在被告的位置上,心里怦怦直跳。”

【快讯】北京西城区长王少峰2次出庭应诉:倒逼政府的难得机会

我认识到出庭应诉是迫害政府的难得机会

戴眼镜穿深蓝色衬衫的王少峰在采访中说话沉着,没有避开要害。

说到出庭应诉,他表示自己的见解说“推翻政府是不容易的机会”,“在法庭上与我们的市民面对面,也是交流。 通过市民的介绍,发现政府员工可能存在的不足,反而把政府员工逼入绝境”。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法晚):年和年,你各出庭两次应诉。 那时,法律没有规定行政负责人必须出庭的应诉。 当时在想什么登上被告席?

王少峰:首先是尊重法律,自觉司法监督的体现。 出庭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也是对当事人的尊重。 市民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公正对待,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时,作为政府应该给予尊重和支持。

其次,从政府员工的角度来说,市民以各种方式表达对政府的意见,表达不满,起诉政府也是一种形式。 在法庭上和我们的市民见面时,也是一种交流。 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向市民介绍政府政策的本来目的和想法,这是不太容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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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在法庭上通过原告的陈诉、律师的解体、法官的提问,以及最后的审判,让我们反省工作的不足,强迫政府工作是很好的方法。

另外,我们西城区的行政长官出庭应诉时,通常会邀请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旁听此案。 通过旁听,相关部门反省自己的工作中还有那些不足。

而且,这对我们负责人来说也是很深的法制教育。

谈论是心情坐在被告席上还是心里怦怦直跳

关于2005年王少峰亲自出庭、要求记者团公开报道的事件,媒体评价说“区长的答辩态度很有诚意”“专业性很强,不会走过头”。

回顾迄今为止坐在法庭上的经验,有法学背景的王少峰笑着说,即使坐在被告席上,也对未知的判决结果感到紧张。 但是,如果对事件和项目有充分的理解和准备,也会给自己带来踏实的感觉。

法夜:我在被告席上坐了两次,能表达那时的心情吗?

王少峰:坐在被告的座位上,首先我很紧张。 在法庭上,高举国徽,在法律不被评价之前,我们的这种行为有可能违法吗? 对我们的工作,大众到底有那些不满吗? 关于这些,心里还没有底。

另外,除了这种心情以外,还包含了一点期待。 看起来矛盾的两种心情,确实是发生的心情。 原告和律师想知道我们的什么,或者说想尽快知道真正的需要是什么。

当然,对小事件也有坚定的感觉。 紧张可能是无意识的感情表现,但踏实地把握自己的事件和项目,支持大部分人对项目的理解。 也许某个具体的行为有瑕疵,但这件事是我们做的,可能缺乏解释和耐心的前期工作。

法迟:踏实的感觉也会导致出庭前的准备吗? 通常出庭应诉前必须做好那些准备,需要做多少准备?

王少峰:没错。 作为准备,如果不包括法制化和具体部门进行的事业,至少需要3天半。 案件开庭前,必须先叫区法制的人,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再看我们的问题在哪里。

另外,请邀请部门的具体事务人员一起讨论当时的情况。 有时,你必须咨询相关的法律专家。 如果我们错了,法庭不仅要承认事实上的错误,还要提出改善工作的方案。 如果我们做的没问题,就需要赢得对方对政策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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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夜:什么样的事件由你或副区长出庭? 事件的选择有那些考虑因素吗?

王少峰:第一类是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此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将产生正确的社会指导。

第二类是疑难事件。 以前没有遇到过,或者非常多很杂,即使我们的员工知道也不能决定。 这件事判决结果出来后,政府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制定新的行政规定。

第三类事件是涉案人数多的事件。

叙述出庭率影响违反制度化者年终审查

吴存在中院院长此前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各区“平谷、西城、房山等几个区很好地应对了行政长官的出庭应诉”。

对此评价,王少峰笑着向记者团表明了“秘诀”,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说商家在西城区形成了制度,常态化”。

法夜:以前被称为“民告官”,但经常存在“告官不见官”,有政府机关请律师提起诉讼的问题。 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后,为了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西城区各政府部门出庭控诉了它们的分工和规定吗?

王少峰:这方面第一是政府出庭。 特别是报道公开的,他们必须为政府出庭应诉。

第二,通过法制进行,特别涉及行政复议。 第三,这个案件产生的部门或行业。 例如涉及征收时,征收秘书长必须出庭。

第四个是发生地区街道办事处。 镇上的事务所是政府的派遣机构,事务所主任是代理区长在这个地方的行政管辖权。 这四种我们大致要求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出庭应诉。

法晚:这在西城区已经形成了制度啊。

王少峰:制度制定好了。 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事业,使其常态化。 首先,除了区领导率先出庭应诉外,除非有特别理由,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要求一名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必须出庭应诉,否则我没有签署授权委托书,强迫部门负责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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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以部门为被告的案件,必须由年度第一案的该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再次,年度案件5件以上的部门,除了高层出庭应诉外,副职负责人也出庭应诉。

法夜:这么说吧,出庭率应该很高。 向这样的部门负责人出庭,审查有相应的辅助措施吗?

王少峰:现在我们已经由区领导5人,部门第一负责人10多人,部门副负责人80多人出庭应诉。 业绩考核中,如果不出庭,在年末审查中,法制有其票,扣除依法行政行业的相应分数,影响年度审查。

谈全国第一批政府内部管理权力的改善

很多人在行政长官出庭后对实际事件有多大的推动作用打了个大问号。 王少峰用真实数据消除了这个疑问,“年全区自主公开新闻10712条,比上年增加75%”。

法夜:在四中院今年发表的白皮书中,有4个区的行政事件很多,第一个是海淀后面跟着朝阳、西城、东城。 西城是第三个。 其中什么样的事件多,政府又进行了那些改善?

王少峰:随着旧城区改造的推进,西城区作为核心区中的老城,目前比较多的事件之一是城市建设、小屋区改造对房屋的征收合理性和补偿政策是否透明统一。

今年,我们在总结百万庄北里等小屋区改造项目的从业模式的基础上,对光源里、菜园街和枣林南里小屋区改造项目进行了试验,形成了全区统一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以前全区房屋征收不同的地区、地区政策不统一,现在统一了,这是我们事业上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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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事件是城市管理类,如我们的城市管理执法、违法建设拆除、环境保护方面。 第三是新闻公开。 对此,年我们全区自主公开新闻10712条,比上年增加了75%。 受理政府的报纸按申请公开1340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55件。

此外,我们还对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转进行了试验。 全市建立区政府行政权力库,也可以说是全国第一次整理政府内部的管理权力吧。 首次将行政权力与廉政风险防范等级挂钩。

法晚:对于容易发生行政事件的行业,在将来开展和开展重大事业时,能否选择性地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王少峰:我们在项目中设立了法律部,法制化派人参加,跟踪全过程,加快法律程序,随时解读法律问题。

比如在住房征收项目中,我们设立了律师事务所,现场请律师,如果大众认为政府有问题,现场可以向律师询问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现场还设有信访、人民调停、公证、法律援助事业所,遇到问题的市民可以直接咨询。 在这个领域组成居民代表委员会,监督整个项目部。

当然,我们在依法行政业务中依然存在很多困惑和问题。 例如,政府职能的配置还不合理,界限不明确。 特别是行政执法行业存在使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例如,各部门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度不同,政府系统内的法律专家还不够。 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事业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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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丽方案调查实务室记者

孙慧丽丁雪实习生单鸽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北京西城区长王少峰2次出庭应诉:倒逼政府的难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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