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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州的医疗保险政策非常优惠。昨日,除长期护理保险正式推出外,也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健和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穗人社规资[2017年第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新的医疗管理政策实施后,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会发生什么变化?对此,记者特意邀请广州市医保局对新《办法》进行阐述,并就如何更方便地享受医保经办服务向公众提出建议。
新措施更加方便,优化和规范了许多业务。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与现行政策相比,新办法将更加明确地体现方便群众、惠民的精神。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各种健康保险经办事项所需的材料得到了精简和优化,参保人员可以访问广州健康保险网-服务指南了解最新的服务指南。以异地就医为例,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无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等材料。二是规范各种表格、申请表、委托书、介绍信等格式。,方便参保人员填写,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广州医疗保险网-信息下载和查询。第三,简化了各地医疗处理程序。广州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时,如果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到广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无需到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盖章确认。第四,居住在广州周边地区、到不同地方就医的参保人数有所增加。居住在佛山、肇庆、清远、东莞、中山、惠州、韶关等广州周边地区的员工可按规定到不同的地方办理医疗手续。
医疗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医疗资金安全
同时,新《办法》还规范了多种医疗保险的管理,进一步保障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主要关注市外转诊的规范。市外转诊的申请更加严格。市外转诊只能在市内三级和一级两个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专家都建议转诊到同一家三级综合或专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市外治疗的情况下进行。这比以前更严格了。广州市医保局表示,这一规定并不是为了为难参保人员,而是鉴于广州丰富的医疗资源和大多数疾病可以在广州治疗的事实,希望进一步规范市外转诊行为,从而更好地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医疗保险账户不能随意支取。必须有四个条件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带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但在保险期间,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能随意提取或挪作他用,本息可结转使用和继承。广州市医保局强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取必须符合以下四种特殊情况:
第一,已在其他地方办理长期医疗确认手续或退休后已在国外定居的被保险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取款手续。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相关信息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第三,退休前出国定居的被保险人或退休前出国的外国人,在按规定办理了减员和终止保险手续后,可根据相关信息申请从其个人账户中提款。
第四,将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给跨统筹地区工作的人员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转移。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不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的,可以凭相关信息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医疗保险新型医疗管理办法八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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