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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李嘉文记者程光炜报道9月1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会。会议定于本月开始,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将共同努力,重点关注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9月,检查中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执法;从10月起,执法将采取限期改正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到年底,它将覆盖执行领域的所有单位。
据报道,根据专项执法计划,各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执法。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分局),对各区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会议明确,各区每周执法检查单位数不低于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数的10%,党政机关、学校、市场、物业社区等单位(宾馆、公园等)的比例不低于10%。)在每周执法检查单位中大约是3:2:2:1:2(如果一类单位的所有检查都完成了,其份额可以合理地分配给其他类型的单位,以确保每类单位的检查持续时间基本相同)。到12月31日,检查必须覆盖其管辖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广州市监察队每月将对各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在现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应当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限期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的不予处罚,并给予各单位整改机会。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受到处罚,情节恶劣的将被曝光。
从明年1月开始,垃圾分类执法将走正常执法之路,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行为将受到直接处罚。
文明执法也要严格执行。
会议指出,这次专项行动将监督管理与日常执法结合起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市场、宾馆、公园等。,重点建立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设置收集容器,使用垃圾袋,将其他类型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用于检查和执法。
对于居住区,重点将放在交货点是否公布交货时间和其他信息,垃圾是否以混合方式收集和运输,是否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未公布不同类型垃圾投放时间和地点、未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袋、将建筑垃圾或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同时,要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执法评估、宣传教育、信息报送、责任追究、联动执法等机制。特别是要建立专门的垃圾分类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清洁、清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检查和评价。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陶振光强调,要确保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的有序推进,必须重视方式方法。一方面,要文明执法,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掌握执法中的处罚程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对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并向新闻媒体曝光。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垃圾分类是真实的!纠错是9月份的主要问题,罚款将在10月份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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