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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和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主要任务,使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形成,服务和监管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交易成本显著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
根据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该意见指出,转让规则应得到改善,以促进流通的因素。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将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各种行为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出售、交换、赠与、出资、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明确不同权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必要条件,完善土地分割和兼并转让政策,实行差别化税费政策。
此外,改善租赁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以有偿或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简化审批手续,营造良好的出租环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出租或者转租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偿使用合同的有关规定。
完善抵押机制,保护合法权益。明确不同权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设定抵押。划拨土地实现抵押时,应优先支付土地出让收入。放宽对抵押人的限制,规定自然人和企业可以作为抵押人。探索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的抵押融资,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取得的设施等财产作为抵押。
创新经营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在现有土地交易机构或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
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监管。要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土地市场整体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全面规范市场运行。
据了解,依法进入市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国务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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