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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何生亭通讯员毛猛常秋华昨日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姜伟、徐昕等55名犯罪团伙一审电信诈骗案,判处主犯姜伟、徐昕等6人有期徒刑14至10年,并处罚金100万至30万元。

其中,第一被告姜伟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49名共犯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2年5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至5000元。

据了解,此案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的诈骗案件中人数最多的一个案件。

被告姜伟、徐昕及其共同被告徐涛、杨凯(均为单独处理)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在广州市花都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和浙江省杭州市设立了六家公司,并以上述公司的名义招聘员工。

该公司主要从事广告销售,技术售后人员很少。它没有电子商务的技术力量和设施来代表它运作。它仍然以经营网店为名,通过互联网和其他电信技术手段,诱使不特定的大多数人购买公司的服务包,从而获得大量金钱和财产。形成了以姜维、徐昕为主要组织者,部门或集团领导为积极参与者,普通员工为其他参与者的诈骗犯罪集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主犯14年徒刑

据司法会计鉴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21日,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7711人,共计5299423.14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小心!他们就是这样作弊的

1 .推广部门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投放虚假广告,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诱导受害者与相应公司销售人员取得联系,协商购买服务套餐。

销售部门人员使用假名发布虚假的公司资质、公司荣誉、公司工厂和公司交付图片,并使用微信截图软件,根据欺诈样本的指引,编造公司以往代理业务的成功案例,隐瞒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向受害者承诺未实现的服务内容,引诱受害者与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包的合同。

在此过程中,销售人员知道他们无法提供基本服务包,进一步引诱受害者购买升级服务包,以骗取受害者更多财产。销售团队的组长评估团队销售人员的表现,奖励表现突出的销售人员,并根据诈骗金额给予5%至20%的百分比。

在受害者投诉的情况下,售后服务人员通过拖延时间、刷账单和发出空的包裹来处理受害者,使受害者错误地认为访客的数量是由真正的顾客产生的,并通过给一些受害者小额退款然后拉黑并删除他们来处理受害者,从而掩盖罪行并继续欺诈。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主犯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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