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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婆婆起诉前儿媳还钱,前儿媳反驳了这一指控。前任婆婆是给儿子和儿媳爱情补贴,还是儿子和儿媳从前任婆婆那里借的钱?前儿媳妇应该偿还吗?

记者今天(12月23日)从广州天河区法院获悉,广州天河区法院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就一起前婆婆和儿媳出庭受审的尴尬案件举行了听证会。& mdash

这笔钱是我们的养老金,是父母临时借给你的爱!

不,钱显然是你的补贴为了你的儿子!

原告何阿姨与被告(化名)在法庭上是陌生而熟悉的当事人。他们曾经是前岳母和前儿媳之间的关系。

2015年9月,和何阿姨的儿子登记结婚,但仅仅一年半后,和因为性格不同而离婚。

原婆婆何阿姨在和小燕结婚后,多次以汇款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借钱给儿子和儿媳。

据何阿姨计算,她已转账29笔,现金8万元,贷款总额125万元。

经法院确认,何阿姨实际向支付了118多万元。

何阿姨认为既然儿子和媳妇都离婚了,媳妇应该把钱还给她。

然而,前儿媳小许认为这笔钱实际上花在了她的前夫萧炎身上。何阿姨的儿子小燕婚前已经欠了外面的赌债。何阿姨主张只能通过她来为小燕偿还赌债。

这些贷款实际上是补贴。除了用来偿还的外债外,还包括当时何阿姨自愿承担的嫁妆、婚宴等与婚礼有关的费用,以及对新婚夫妇的经济资助,如租房、蜜月旅行、赞助创业等。

同时,还认为涉案金额中的购房款30万元和装修款10万元是何阿姨给小燕夫妻的礼物,并表示她只收到1万元现金。

觉得所有的钱都是何阿姨赞助的,是出于对儿子的爱,而不是她的债权。

经审理,广州天河区法院裁定被告应承担清偿原告何阿姨所主张的50%债务的责任,即约59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息6%的比例支付该笔款项在被占用期间的利息。

小许对判决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

根据笔记,有很多关于父母借钱的聊天记录

法院表示,尽管何阿姨和在本案中是前妻,但这并不影响对涉案金额性质的认定。

何阿姨认为涉案款项属于贷款性质,并提交了相应的转账明细作为证据,其中至少有22张转账凭证上有借款凭证的摘要。

同时,在何阿姨与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中,不乏借款含义的内容,如何阿姨的贷款还款、还本付息、收款账号等。

这些迹象表明,何阿姨多次催促还钱,而也有意归还部分款项,足以证明何阿姨并非有意将钱给,而是想要求对方归还。

事实上,拿到了这笔钱,在何阿姨的催促下,多次没有归还,已经构成违约。何阿姨要求被告合法合理地还款。

但从何阿姨与、晓燕的身份关系来看,何阿姨在借钱时很清楚钱的主要用途,而、晓燕也证实钱确实用于购房、装修、婚礼、蜜月及偿还外债,一小部分用于日常生活。

可以看出,这笔钱,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是用于小许和小燕的日常生活。由于没有证据表明小许的外债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或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所涉及的款项应视为小许与晓燕夫妻的连带债务,小许只需承担50%的还款责任。

法官:

父母没有义务照顾他们的儿女的婚姻。

广州天河区法院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陈诗媛表示,中国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只抚养未成年子女。父母理解孩子组建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出于对孩子的爱给孩子经济援助,但孩子不应该把这当成父母的应有之义或责任。虽然何阿姨和晓燕是母子,但晓燕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负责。

如果孩子成年后仍然要求父母无条件支付,这不仅违背了中国传统的敬老美德,而且也没有法律的支持。父母补贴子女后,无论是否要求子女偿还贷款,他们都可以自由处置其债权。何阿姨的催促和起诉显然是在行使和维护她的权利,这是合理的、合法的、合理的。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一名离婚妇女向她的前岳母申请了超过100万英镑的贷款,其中50%的贷款由法院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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