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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月开始,广州的许多学校都开始了课后托管。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下学期将全面开展课后托管。如何分担课后托管的费用,教师的薪酬标准是什么,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昨天,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上述问题。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员工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确定员工的薪酬标准。原则上,每个时段(约90分钟或2小时)收费60元至240元不等。
具体托管期限由各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原则上,放学后的服务时间是从早上、中午和下午到正常上课时间的18: 00左右。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区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学生人数、就餐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设立小型夜校。
提出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的指导意见。学校提供的早餐和午餐按实际支出收费。其他课外服务费用,包括劳动报酬、场地资源、水电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材料损耗等。,以及使用学校品牌和学校文化等无形资产的费用,由政府、学校、家长等共同承担。
各区将继续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小学午餐休息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穗教发[2014年第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财政资金,对学校、教职工及参与课外服务的相关人员给予补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方社会组织进入校园提供课外服务的,学校应当免费提供场地和相应的资源。在适当的财政补贴和学校提供场地和资源的基础上,第三方社会组织可以与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一道,根据公益性和包容性原则、成本核算和收费标准,根据所涉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动报酬、场地资源、水电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材料损失等,向自愿参加课外服务的学生的家长收费。第三方社会组织应对收取的费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在每学期结束时公布收支情况。鼓励社区捐款支持课后服务。
在原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增加部分课后托管报酬。
意见提到,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参加课外服务,按质按量完成正常工作后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教员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所获得的收入超过学校最初批准的绩效工资总额,并单独管理。
具体安排是教师参加中小学举办的早餐、午餐等课外服务项目,劳务报酬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参加学校举办的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活动的工作人员,除按《广州市政府举办的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贴办法(试行)》(穗教发[2014年第1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领取学校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外,还应领取劳动服务报酬,并可从相应的活动经费渠道中列支。
根据参加课后服务的员工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员工的薪酬标准原则上确定为每期60元至240元(约90分钟,即2课时),或参照学校激励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第三方社会组织和家长委员会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定期动态调整。教职工参加晚班服务的,劳动报酬可按上述标准适当增加,增加比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应解释说,过去,教师的课余托管报酬是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的,这意味着学校应该从大规模的绩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支付教师的校内托管报酬。现在改为核增,也就是说,在学校原有的大绩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将增加部分课余托管报酬,以调动教师参与课余托管的积极性。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今年9月,广州的内部托管机构为教职员工推出了90分钟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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