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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昨天,《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被提请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独立的烟雾探测器应该安装在特殊的地方,如疗养院,电动自行车不应该停在楼梯井充电,地铁出口应该畅通。

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充电将被罚款。

草案借鉴了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中实行的管理责任人制度的规定,规定物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物业管理的建筑物,其附属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由建筑物所有人承担。村委会负责管理村内消防车通道。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地铁出口或禁止自行车共享

草案规定,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置服务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其中,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需要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应当在服务对象住宅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的烟雾探测报警、简易喷雾等消防设施。

草案规定,如果相邻出租房间的数量达到10个以上或出租房屋的床位总数达到15个以上,出租人应在客厅(厅)和卧室安装独立的烟雾探测器和其他火灾报警装置,并确保有效覆盖房屋中的空个房间。同时,草案明确规定了电动汽车的停放和充电,规定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专业批发市场等拥挤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并对其充电。否则,由消防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地铁出口或禁止自行车共享

地铁出口禁止共用自行车

市法制办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地面出入口经常设置障碍物,如共用自行车停放在离地铁站出入口太近的地方,给安全疏散留下隐患。草案规定,除防灾和应急救援外,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和普通地下建筑等地下空房间的管理者或使用者,不得在地面出入口建筑结构外缘3米范围内放置妨碍人员安全疏散的物品。

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地铁出口或禁止自行车共享

此外,草案还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规定除设立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设微型消防站。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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