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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计划,旨在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于明年实施。昨日,广州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文件,确定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52元。过去,分别按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四类参保的居民医疗保险统一为152元/年(增城居民122元/年,从化居民91元/年)。
从9月1日到12月20日,全市400多万城乡居民可以在医保经办窗口和机构进行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那些没有及时支付保险的人或者将错过明年全年的医疗保险的人。
支付金额:增城和从化略低于全市
广州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司司长李成表示,所有城乡居民都将按照统一的标准筹集资金。由于增城和从化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原始个人缴费相对较低,为顺利整合系统,增城和从化分别设定了一年的个人缴费过渡期和两年的个人缴费过渡期。
李成表示,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城乡居民(不含增城、从化)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2元(含高校学生);增城(高校学生除外)每人122元;从化(高校学生除外)每人91元。同时,各级政府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66元。
在统一支付和筹资标准的情况下,城乡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范围也将统一。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院治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和生育医疗的人员。同时,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年度定额等待遇问题上不再存在差异,同一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付款时间:9月至12月
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20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各类学校将分别为2014年过渡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保险管理部门方面,学校学生通过学校统一办理保险。民政或CDPF资助人员到居住地街道(镇)民政或CDPF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其余参保人员可以到就近的市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就医。
在支付方式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可通过23个银行账户进行扣除。未申报扣款账户的被保险人可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广州农业商业银行支付现金。同时,应尽快在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款账户,并委托银行进行支付。此外,农村家庭居民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收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学校的学生由学校代收代缴。
中途投保:明年限5类人员,如新生儿
在广州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个人被保险人平时不参加保险,生病时才参加保险的现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来规避这种道德风险。被保险人未及时参加保险的,或者登记在册的被保险人未及时缴纳保险费的,自缴费期限9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被保险人应当中途参加保险。只有经医疗保险局批准,被保险人才能支付费用和享受福利。如果未能通过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的审批,被保险人将无法支付全年的保险费用,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将在当年丧失。吴表示,2015年出生的人只有五类,如新生儿、城镇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失业人员失业福利到期后转为医保、迁入户籍人员、转来广州人员,可以中途参保。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从2015年下月开始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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