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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通知》及相关数据(2013年广东省和广州市非私营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4468元和5808元),广州市将从7月1日起调整2014年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的上下限。但是,根据《关于推迟执行201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在2014年底前顺利实现部分城市缴费工资下限向全省统一标准的过渡,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 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缴费工资下限仍为2139元,2014年的缴费工资下限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工资从12645元提高到13404元。

明年1月广州市养老保险工资下限调整推迟至现行的2139元

7月1日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上限由15939元调整为1742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最低工资由3188元调整为3485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最低工资仍按2013年广州市15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可在全省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139元至13404元)的60%~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选择支付工资后,在同一社会保障年度内不变。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按广州市非私营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808元计算。

市地方税务局热情提醒: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水平,如实申报2014年社会保障年度职工实缴工资,实缴工资原则上保持一年不变。用人单位自行确定2013年(1-12月)员工月平均工资,并向本单位员工公布,登录地税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他们在2014年社会保障年度不选择再次支付工资,征缴制度将他们的最低工资定为2139元。如需选择,请携带身份证到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前台办理缴费和调薪手续。如需了解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和支付准则,请致电广州地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明年1月广州市养老保险工资下限调整推迟至现行的2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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