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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可根据投资需求认购远洋运输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认购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中远集团可能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美元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结构性融资产品;在中国境内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公司债券,包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行的信托产品。

远洋集团与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签订120亿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的条款,中国人寿集团在协议期内的最高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2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人寿集团根据框架协议进行的交易认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此外,中国人寿是远洋运输集团的最大股东。基于资本关系,双方一直在合作,并在各个业务领域发挥协同作用。远洋运输集团表示,框架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双方把握资本市场的窗口期提供灵活性。有利于改善中远集团债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远洋集团与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签订120亿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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