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96字,读完约3分钟

新快报记者林超静报道6月19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进行调整。其中,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原则上,同一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存款比例,个人存款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存款比例。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654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根据通知,201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员工将从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存入住房公积金,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存款基数。2018年1月1日后新转岗的员工从转岗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以转岗当月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据了解,如果员工的缴存基数等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1895元,单位将按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雇员同意,个人存款部分可以免除。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654元

此外,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提高后,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我市2018-2019年住房公积金存款调整计划于2018年7月至12月进行。今年的调整将通过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网上自我管理和网上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该中心为所有员工开设了一个具有在线预订功能的专栏。建议员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在网上预订后,到银行网络进行号码归集。已经开设网上营业厅(单元版)的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申请网上调整,方便快捷。从2018年7月1日(含)起,中心不再为存款单位提供通过前台系统界面软件导出存款数据的服务,各单位必须提前做好员工基数的审批工作。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654元

此外,中心欢迎广大员工关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在线服务大厅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督促单位自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个人员工部分连同单位部分汇入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 督促单位办理2018年7月至12月的年度存款调整,并在完成年度调整前继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避免存款中断,影响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按上一存款年度的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逐月按时继续存入住房公积金,视为连续存款;因单位不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201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尚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缴纳和偿还新年度住房公积金。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654元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