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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通讯员邓)6月26日,广州海事法院公开宣判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被告人彭等人就市海洋与渔业局提起的海洋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彭、等四人被共同判给赔偿生态恢复费、环境功能损害费、评估鉴定费等交易费用共计782万元以上。元承担74万元以上的连带责任。上述款项已上缴国库,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四人被控非法倾倒废物、污染海洋和破坏生态782万元

据悉,此案是2017年7月1日《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检察机关支持提起的国内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污染造成的损失将近800万元。

2016年7月至8月,、彭、何、何桂森与船东袁共同协商联系,将东莞市镇码头的废胶纸运输至横门东海道登标12号北围填海区进行非法倾倒。经过测试,废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认定,垃圾倾倒对土壤和周围地表水造成了严重污染。垃圾中含有大量致病微生物,使鱼类容易患病和死亡,给渔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人们食用这种被污染的水产品,也会给人类健康带来很大的风险。垃圾渗滤液进入海水会对海水造成严重污染,破坏海洋生态系统。此次污染事件造成了相关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恢复费用近800万元。经中山市两级法院审理,认定彭、等人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四人被控非法倾倒废物、污染海洋和破坏生态782万元

检察官支持公益诉讼

2016年12月,中山市检察院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法对彭、等人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持调查取证和法律咨询。2017年7月3日,中山市检察院以修改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支持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同时,医院向市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轻损害。主席团通过提案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

四人被控非法倾倒废物、污染海洋和破坏生态782万元

今年6月26日,广州海事法院公开做出上述判决。广东省检察院民政厅负责人表示,此案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解决突出海洋问题、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推进海洋环境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四人被控非法倾倒废物、污染海洋和破坏生态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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