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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修改《公司员工投资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

公司拟对修订后的《公司职工投资房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委托的机构、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作为投资者。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内容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次修订前,公司全体员工和董事会成员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房地产项目投资按照修订前的办法执行,本次修订后的职工房地产项目投资按照修订后的办法执行。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金科股份:公司“董监高”不得作为房地产项目跟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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