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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和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广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了《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广州市奖励高层次金融人才,最高补助100万元。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广州市将通过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高级金融专业人才和柔性金融人才。
其中,当年给予现任财政领导50万元的补助。当年新引进的财务负责人将获得100万元的安置补贴(三年分别为40%、30%和30%)。现任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在考核年度将获得20万元的补贴。当年新引进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将获得30万元安置补贴(三年分别为40%、30%和30%)。现有的高级金融专业人员今年将获得10万元的补贴。当年新引进的高级金融专业人员将获得安置补助费20万元(三年分别为40%、30%和30%)。财政对引进人才的弹性按照在广州的工作时间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在广州工作共2个月,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财政补贴;共工作6个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此外,广州将为希望在广州定居的财务负责人、高级财务管理人员、高级财务专业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安排专项指标。上述无意暂时定居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绿卡,享受广州市民在购房、购车、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
据报道,广州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每年接受一次评估。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和评价标准》,作为人才评价的参考依据。
四类高层次金融人才标准:
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应用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实践和理论界有较大影响力,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中起到良好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人才。
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在广州市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和金融业自律组织的副职以上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其管理机构或组织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广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效果。
高级金融专业人员:专业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从事广州金融市场急需的业务,如金融要素市场交易、离岸金融、人力资源管理、航运金融、股权投资(VC、PE)、并购投资、保险精算、绿色金融、小额贷款、知识产权融资、金融研究等。
引进人才的财务灵活性:拥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工作10年以上或拥有硕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工作15年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可以协助广州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金融领军人才可获百万配偶子女安家补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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