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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的一名男子采取极端行动索要项目资金,并将他打至二级重伤。最近,安顺西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男子四年监禁,并赔偿184261.7元。
廖某是一名水泥工人。2015年5月,他承包了安顺古镇桂的一个房屋建筑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4月竣工。然而,项目竣工后,桂和丈夫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向廖支付工程款,引发了双方的纠纷和矛盾。
经过村干部及其亲属的多次调解,广西向廖支付了12.4万元的建房款,其余2.4万元因住房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2017年2月13日,廖经过预谋,开着一辆黑色摩托车带着8磅重的锤子、羊角锤、打火机、折刀、油箱等工具到广西某住宅讨要项目资金。经过木山包加油站时,廖某给油箱加了50钱媛汽油。到达广西的一所房子后,廖向这对夫妇要了项目资金。当他们不注意时,他们用一把8磅重的锤子砸碎了广西一所房子的承重柱和卷帘门。
桂见了,上前拦住。这时,廖用一把八磅重的锤子砸中了他的头,导致桂受伤倒地。后来,廖打开油箱盖,把汽油倒在自己身上。他点燃了坦克,幸运的是被人群扑灭了。廖某冲到广西一户人家的三楼,砸碎了三楼的卧室门。他被赶到这里的警察控制后被捕了。
根据法医检查,广西的一起伤害属于二级重伤。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认为,廖、桂因房屋建筑纠纷,故意伤害受害人健康,造成受害人严重伤害,构成故意伤害,致使矛盾无法正确处理。
法院宣布了这个案子。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廖的赔偿伴随着一场民事诉讼。桂医疗费165617.7元,误工费4708元,护理费413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400元,营养费4400元,交通费1000元,合计184261.7元。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一名男子因携带一个油箱乞讨项目资金严重伤害他人而被判处4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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