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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就业的意见》,明确规定环卫工人基本工资要根据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调整,并建立了动态工资增长机制。此外,卫生岗位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新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奖金等。除最低工资外,新意见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意见》不仅根据最新的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环卫工人月基本工资标准,还将本市企业职工月基本工资与月最低工资标准之比的下限从110%提高到120%,并规定基本工资应根据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调整,建立动态工资增长机制。
同时,新《意见》对岗位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一级岗位津贴、二级岗位津贴和三级岗位津贴标准分别从原来的人均日津贴13元、10元和8元提高到20元、18元和15元。
鉴于我市环卫工人老龄化问题严重,后备力量不足,为了增强老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维护环卫工人的稳定,新《意见》在环卫工人工资福利中增加了工龄工资。环卫工人的工龄工资基数为每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30元。如果环卫工人的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工龄工资将固定为每月450元,不会增加。此外,为防止环卫行业雇主因用工成本增加而侵犯老员工权益,新《意见》规定,在财政预算范围内的环卫项目雇主应根据投标阶段人均服务年限10年进行预预算和概算。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市规范环卫行业从业人员工资动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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