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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被告人林因长期多次追债不果,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受害人陈某长期不还债、撕毁借据,在激化双方矛盾方面存在一定过错。

陈某自杀了,因为他长期欠了58000元,甚至亲自撕毁了欠条。然而,站在被告席上的林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等待他的是13年的监禁。

经审理,被告人林·与被害人因买卖布匹发生债务纠纷。案发前,被告人林多次向被害人索要债务5.8万元,但均告失败。2017年4月24日19: 00左右,被告林从福建来广州讨债后,纠正他人,前往受害人从事布匹业务的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地下停车场14号仓库进行追偿。受害者陈某仍然拒绝偿还债务,并当场撕毁债务。

被告林于2017年4月26日13时许前往广州市海珠区侨兴路一家厨房家具店购买一把钢制尖刀(刀身长19厘米,刀柄长11.5厘米),因其未能按原住址向被害人追回欠款,要求补发借据。

14时许,被告人林·再次将所购钢刀带到现场上方。在与受害者陈某发生短暂争执后,他用多把刀刺伤了受害者陈某的胸部和腹部、胸部和背部、左侧和两个上肢,导致受害者陈某大量出血并倒在地上死亡(经法医检查,陈某用锋利的器械对胸部和左侧进行了处理,导致右心室、主动脉、右肺和左肱动脉破裂,导致急性大量失血死亡)。

海珠拒绝还钱,当场撕毁借据,被债主刺死。

在此期间,被告人林·用刀刺伤了被害人的一名雇员匡某某的左肩,匡某某前来阻止其作案(法医专家发现匡某某伤势较轻)。随后,被告人林·扔掉了作案工具钢刀,向巡逻队经过的保安人员自首。

经查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的家属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人林的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的家属90万元,被害人的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经调查,本案系被告人林与被害人发生债务纠纷所致。案发当日,被告人林因长期多次追债不果,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受害人陈某长期不还债、撕毁借据,在激化双方矛盾方面存在一定过错。应当采纳辩护人对案件原因的意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林·违反国家法律,使用暴力,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林被自动逮捕,在被逮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自首了,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林·系初犯,具有良好的认罪悔改的态度。他的家人赔偿了受害者家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受害者家人的理解。他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受害人在案件的启动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了这一点。被告人林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海珠拒绝还钱,当场撕毁借据,被债主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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