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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广州市财政局对《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保险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专项解释,明确指出个人企业或个人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保险支持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0万元,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此外,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财政部门每年在市财政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
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意见,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经济社会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广州市财政局在总结以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对原试点政策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10月下旬发布实施。
据广州市财政局介绍,《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取得了四项新突破。一是贷款对象扩大到原科技企业、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的大型农业农户和城乡企业家(包括个体工商户)。第二,贷款中增加了贷款本金1%的保费补贴,由保险公司在实际收取保费时扣除,不仅降低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也简化了借款人的申请手续。三是优化银行、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的风险分担模式,保险公司和银行的比例统一为80%?20%承担本金损失,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150%的部分,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给予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第四,风险补偿基金的报告频率将从半年度结算提高到季度结算,缩短保险公司弥补超额损失的时间。
其中,明确指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的个人企业或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经营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30%,保险利率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3%。
据悉,广州市财政部门每年将向市财政局金融发展专项基金拨付3000万元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个体户可借500万元创新小额贷款担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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