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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2009年签订了《权利转让协议》,2010年通过仲裁获得了法院的执行支持。当道勤公司即将成功收购广州白云东路和天京新村原属惠展公司所有的住宅小区时,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他们是47个住宅小区的业主?12月12日,广州市检察院在一起典型的服务保障和合法经营环境案件中,披露了该案件的内幕信息。
常立平和郑群声称,他们早在1995年就签署了合同,只是因为该政策尚未转移。在法院的调解下,2012年将47间套房移交给常立平和郑群。然而,道勤公司拒绝接受这一点,认为这是利用欺诈手段从事虚假诉讼。它曾向地区法院申请重审。它向区公安局报告了此案,并以对方涉嫌欺诈为由向区政法委提出上诉。
双方持有不同的观点。真相是什么?2014年3月,白云区检察院民事分院检察官在走访区委政法委时发现,本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于1995年,但手机剩余数量为11部,而1995年中国手机数量仍为10部。他敏锐地预测到此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于是他主动邀请申诉人到检察院详细了解此案的来龙去脉。
白云区检察院立案受理后,一方从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获得常立平、郑群分别与汇展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并委托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表确定合同成立时间。鉴定意见为:合同上常立平、郑群的签名笔迹是2011年上半年书写的。经过调查核实,检察机关还发现,常立平和郑群都与同一人孙国伟有关系。前者是夫妻关系,而后者是朋友关系。
常丽萍向检察官承认她在合同上的签字是倒签的,而郑群则承认是按照孙国伟的要求倒签的。白云区检察院对孙国伟进行了讯问,他承认汇展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借了他父亲的钱,并提出用房子来偿还债务。2011年,孙国伟知道天津新村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因限购政策,以妻子常丽萍和朋友郑群的名义与汇展公司续签了1995年的合同,并通过诉讼将房子转让给他实际控制的妻子和朋友。
白云区检察院认为本案调解书确认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常立平、郑群和汇展公司之间没有真正的关系。提交虚假证据损害公共利益8000多万元,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信力。他们依职权向广州检察院提出抗议。广州市检察院于2015年3月25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2016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017年3月,白云区法院驳回了常立平和郑群的所有诉讼请求。2017年8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常立平、郑群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两个男人和女人在广州抗议:这47间套房实际上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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