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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闻网广州12月24日电(记者景怀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4日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放宽了异地购房的提取范围。建议存款人及其配偶在广州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也可以在广州附近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六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4日也发布了一份解释文件,解释了未能提取公积金的形式。其中,存款人及其配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其在广州、其户籍所在地、配偶户籍所在地以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的自有住房。在其他城市购买住房不能撤回。
同时,存款人或其配偶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已经拥有自己的产权房,如果在广州、其住所或其配偶的住所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在其他城市购买住房不能撤回。
据了解,提取方法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公积金新规:广州公积金可用于购买邻近城市的首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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