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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如果你用非法的手段索要合法的债务,你不仅不能达到讨债的目的,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3月28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莫谋聪、赵某非法拘禁案举行公开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马穆普是本案受害者马穆韬的哥哥。在经营过程中,马某曾向其生意伙伴左某等五人借钱进行周转。由于马牧普未清偿债务,2018年1月30日晚,五位债权人就马牧普在越秀区宝安前街的一个摊点清偿债务的问题进行了面谈。

与此同时,左告诉曹谋峰,该案件的共同作者,带来一些人的摊位,以帮助。曹某接到通知后,召集被告人莫某从、被告人赵某等共同被告人前往宝安。

因为和哥哥在一起不自在,与债务无关的马穆韬和马穆璞一起来到了摊位。在此期间,债权人使用暴力手段迫使马牟普出具还款保证书,并威胁受害人马牟普出具还款保证书。随后,马某被转移到天河区的一栋办公楼,以限制其人身自由,而马某则留在了大门口。曹谋峰指示被告人莫谋聪、赵某、陈某明照顾好茅台。

在限制茅台人身自由期间,曹谋峰打了受害者一巴掌,并威胁茅台泄露其银行卡密码。同谋者利用受害人的手机进行点对点借贷和转账,其中1.5万元转账至曹谋峰的微信账户,其余4.8182万元通过受害人支付宝进行多账户转账。

被告莫谋聪三次使用受害人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兑现31744元。1月31日晚上,受害人被转移到天河区的一个房间,并被关押至第二天凌晨4时左右。事发后,曹谋峰分别向两名被告支付了3000元。

2018年7月5日,被告莫谋聪被公安机关逮捕。同年7月25日,被告人赵某被公安机关逮捕。曹谋峰和其他四名同案被告也因非法拘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分别处理。

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莫谋聪、赵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两名被告被绳之以法后,他们能够如实认罪,并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判处被告莫谋聪和赵某有期徒刑9个月15天。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几名男子因追债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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