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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昨天下午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起诉天津律师梁炳丽归还170万元借款的事件在海淀法院开庭一事,梁炳丽主张170万元不是借款,而是洪道德发给自己的生活费。 到目前为止,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很多媒体和律师的微信圈都在更新画面。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洪道德一个人来到法庭,坐在原告的座位上。 梁炳丽本人没有出庭,在被告席上是代理律师胡贵云和梁炳丽的另一位同事律师。
在院子里,洪道德说,梁炳丽和两个人于2005年认知,当时自己在司法考试的指导班上课,梁炳丽是这个指导班的学生。 在两年的复习中,梁耀丽经常让自己教专业问题,两人进一步认知了。 后来梁炳丽以事业迅速发展为由,向自己讨债,双方口头约定,自己在5年内筹集200万元,月利0.5%,到期后,1年内梁炳丽不会反复返还原告的利息。
根据洪道德,约定期满后,它多次要求梁炳丽偿还,梁炳丽至今还没有偿还,呼吁法院命令对方偿还。
根据其提交的相关银行领域事务证明书,洪道德分别于2007年10月2日、2007年12月3日、年11月13日、2008年4月20日、年4月10日、年12月5日共计6次汇款170万元。
对此,胡贵云在法庭上提出了8组证据,说明双方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师生关系,170万元也不是债,洪道德赠送了梁耀丽的生活费。
对此,洪道德不同意,“她的生活费与我无关。 也与我无关。 在她提出的证据中,没有一组能说明和我有关系。 ”。
这件事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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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法大教授洪道德诉律师还钱170万 被告称系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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