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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房地产企业在“天涯社区”网络论坛上发现新闻“骂”自己,要求论坛删改被拒绝了,将发言人及其论坛提交法庭要求赔偿10万元。 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案件现在正在审查中,法院依法驳回了房地产企业的诉讼请求。
原告房地产商与客户包某某发生纠纷,不满的包某某于去年8月29日在著名的网络论坛“天涯社区”上发布,阐述了纷争的经过,表达了对房地产企业的不满。 但是,直到去年12月17日,房地产企业发现了这个帖子,立即联系包某某和论坛所属的海南天涯社区网络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企业”)要求投稿,但被两者拒绝。 因此,房地产企业将包某和“天涯企业”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投稿的主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当性,但只有对双方争论的陈述和个人观点,没有明显的侮辱、诽谤等言论。 另外,房地产企业必须对经营对象的言论有相对的宽容度,经营对象对自己可以接受一定程度的“评价差”,这种“评价差”也是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现象。
由于房地产企业证据不足,依据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所有诉讼请求。 现在这个帖子已经被“天涯社区”删除了。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房产中介难忍差评状告网站要求删帖 遭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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