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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0日,玉林市区水果店小贩杀害城管队长的事件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很大,玉林中院特意邀请了一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旁听此案。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于年10月30日15点左右,率领玉林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负责人李某,率领玉林市城管支队第五大队和“四车组”成员,在玉林市玉州区金玉路和广场西路路口纠正违规,部署了卖水果的流动商人 被告王某驾驶红色三轮摩托车在十字路口非法出售水果,因此被五大队扣押了三轮摩托车。 王某对这种处罚不满意,用平时卖水果时带的黄色塑料柄水果刀刺伤李某的胸部,李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无效死亡。 法医认为,李某的死因是心脏穿刺引起的外伤性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犯伤害罪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判中,王某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多次流泪,表示由于自己一时的冲动,两个家庭被破坏了。 这个案件现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罗斌黄凤艳)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广西玉林中院开庭审理小贩杀死城管队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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