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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26日,广西百色市市区发生一起与枪有关的事件,很多人在现场开枪。 网民把视频发布到网上,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记者今天从该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于12月2日审查,37名被告人犯非法持枪罪、集体暴行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6年。

【快讯】广西百色街头枪战案37人获刑 现场多人开枪互射

年9月26日,百色市右江区东一路龙船巷发生枪击事件。 大约20名男子持枪,掩护汽车和大楼开枪。 冲突中,没有死伤者,多辆车全身被刺。 之后,一人自首,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没收了双方集体暴行时携带的各种枪共计12支(其中卢某福被告10支枪,邓某丰被告打架后在芭蕉林收缴的枪2支),公安机关在现场缴获长柄刀3支,刀具3支。 把12支枪送到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技术鉴定,经过鉴定,其中9支枪具有致伤力。 没收的6把刀由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鉴定,均为管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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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庭审理,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认为,37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结伙持械聚众斗殴,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卢某福、王某明、廖某初、邓某添、莫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私自持有枪支,其中被告人卢某福、王某明、廖某初、邓某添非法持有枪支各一支,被告人莫某非法持有枪支二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卢某福、王某明、廖某初、邓某添、莫某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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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二)的关联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张垒 邓君洋 通讯员郑敏 韦茗胧)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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