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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夺顾客,排挤竞争对手,广州一位公交车主多次唆使或与员工合作,殴打运营者,殴打运营同一条线路的车辆,最终成为打击犯罪、打击邪恶的目标。广州白云区法院今天(9月10日)宣布了这一典型的反犯罪和反邪恶案件。

广州白云区法院表示,从2017年开始,莫某宋从广州白云区、花都区到广西容县购买了一辆大型贵客轿车,并雇人经营客运业务。为了争夺游客和排挤竞争对手,莫谋松唆使或勾结他的员工殴打经营同一条线路的乘客和车辆的经营者。

& mdash& mdash2017年10月15日7点左右,莫谋松与黄谋峰、岑牟林在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用拳头和锤子殴打驾驶大型公交车的司机卢谋泉。

& mdash& mdash2017年10月27日6时许,莫某、宋某与黄某、冯某用拳头、铁锤殴打驶过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的司机明,打碎了车内刮水器,损坏了前挡风玻璃、驾驶室左窗和右车门玻璃。经鉴定,吴某明的伤情轻微。被打碎的公共汽车玻璃的价格是4600元。

& mdash& mdash2018年1月21日6时许,莫谋松与黄谋峰、岑一起,用铁棒殴打一辆经过白云区106国道某路段的大客车司机明,并砸碎该车前挡风玻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宋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作案,多次用武器随意殴打他人。情况恶劣,任意损坏公私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被告人宋某被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一辆公共汽车的主人拿着锤子和铁棒去打同一条线的司机,以争夺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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