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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通讯员梁安义)一位慈爱的婆婆带走了女婴,并要求儿子和儿媳收养她。然而,养女原来是丈夫的私生女,丈夫在借口离婚后立即与情人结婚。得知真相后,妻子愤怒地起诉了她的前夫。最近,花都法院审结该案,裁定其前夫应向其前妻赔偿3万元慰问金和1.71万元赡养费。
据报道,在花都和清远工作的昌飞和李玟于1997年登记结婚,并生下女儿李萍。2008年,李玟的母亲带回了一名新生女婴,声称这是一名未知的未婚孕妇所生的孩子,并要求将昌飞和李玟作为女儿抚养。昌飞拒绝了,因为他想要第二个孩子(当时当地政策允许),但李玟和他的母亲强烈说服了昌飞。无奈之下,昌飞只好把孩子李颖当成女儿抚养。孩子的本名李芬是张飞,但李玟偷偷进入账户时改名叫李英。
大约在2011年,昌飞就要生第二个孩子了,但是李玟保留了昌飞的护照作为李英的户口,这阻止了昌飞生第二个孩子。当她要求把李英换成李芬时,李玟没有理睬她。此时,昌飞隐约觉得李玟的家人没有和自己讨论任何大事小事,也不把自己当成家人。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加深了。昌飞和李玟于2013年离婚。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昌飞得知李玟与他的女同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下了一个孩子,那就是她的养女李英。在此期间,女同事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并生了一个孩子。昌飞与李玟离婚后,这位女同事立即离婚并嫁给了李玟。
当昌飞和李玟离婚时,昌飞考虑给自己的女儿李萍一个担保,并将所有的房产分给李玟,后者也承诺未来的房子将属于李萍。然而,李玟的行为使她意识到不可能实现双方财产分割的初衷。于是她对李玟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5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玟的行为一方面侵犯了昌飞的人格权,另一方面使他遭受赡养费损失。最后,法官决定判给李玟30,000元精神损失费和17,100元赡养费给昌飞。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女人收养“弃婴”5年竟是丈夫的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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