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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后审计的询证函》,主要内容为公司利润、与合作伙伴的资本往来、公司现金流量和货币资金、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询证函,并于2019年4月19日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根据公告,询函指出,在新城控股2018年的利润构成中,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入和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同时,资本化利息支出比例较高、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以及采用新会计准则也是公司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要求新城控股披露相关事项予以补充。
此外,新城控股、关联方及合伙人的应收及应付款项增长迅速,且金额较大。要求新城控股从贷款利率上调、交易必要性、资金回收风险、与交易对手的关系等方面披露相关事宜。
公告还显示,报告期内,新城控股的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增长迅速,但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也大幅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相对紧张。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资金运用的效率和安全性披露相关内容。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新城控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涉及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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