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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许)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购房资格审查个人所得税政策标准的公告》补充公告。 对购房资格审查中个人税收政策的执行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明确个人所得税当月为零,以便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个税执行标准 个税为零月份可看社保

补充公告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实施后,部分申请购房资格的人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因是增加了成本减免和增加了特别附加扣除。为此,现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考试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补充如下:

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个税执行标准 个税为零月份可看社保

补充公告明确,2019年1月1日以后,如果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其社会保险当月正常缴纳,将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此后每月只审核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补充公告还明确,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原公告中的“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的纳税人”修改为“按经营所得纳税的纳税人”。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个税执行标准 个税为零月份可看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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