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2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网讯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文件披露,证监会已对保利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确认该申请符合答辩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条例》第二十三条,决定恢复行政许可审查。
根据此前的信息披露,2018年11月,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决定暂停对保利发展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审查。
根据中国房地产网,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具体内容为: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案,对其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影响的;
(二)申请人已被中国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代为保管和接管等措施,且尚未被解除的;
(三)为申请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调查,且所涉案件属于同一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
(四)为申请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调查,且所涉案件属于同一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并要求有关机关予以说明的;
(六)申请人自愿要求中止考试,且理由正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前款所列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所列情形暂停审查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恢复审查,并在情形消失后通知申请人。
有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审查,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指派与审查标的无关的人员,对该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出具的暂停审查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要求提交审查报告,申请符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自愿要求中止审查的,应当向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同意暂停考试的,受理部门应当出具暂停考试通知书。申请复试时,申请人应向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复试的,受理部门应当出具复试通知书。
根据中国房地产网的统计,保利地产公司债券的最新发行申请是2018年8月22日,发行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发行情况正在审批中。自2018年11月以来,保利地产已多次发行中期票据,未发行公司债券。
此外,本月早些时候,一些媒体报道称,一些房地产企业因为激进的土地收购出现了几个“土地大王”,这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五家房地产企业被指控暂停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融资活动。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保利地产获准恢复发行公司债 此前被暂停发行超半年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11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