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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5月10日下午,蓝光发展宣布,公司拟向重庆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泽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根据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重庆泽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开发管理合同》,委托其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管理服务。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发展和建设,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为上述合作项目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项目相关合作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措施如下:
(1)重庆泽通以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永川凤凰湖畔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包括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74,257平方米土地和第四期34,897平方米土地,第三次抵押给我公司。最终抵押面积以实际抵押登记面积为准。
(2)重庆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泽通、重庆宏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良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达沃兴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3)重庆泽通实际控制人任颖元及其配偶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据了解,截至2019年3月31日,蓝光发展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2.998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2.07%;本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2.602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9.12%。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蓝光发展:拟为合作公司提供总额3.5亿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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